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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户外广告条例 陈少杰视察相关工作

领导视察       2017-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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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记者王凤玲)昨日,市城管局在凤凰广场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鄂州城管在行动”及户外广告条例发布宣传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少杰对活动情况进行视察。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围绕《鄂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向市民和商户介绍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流程、许可、管理以及违反条例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现场答疑解惑,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咨询。
  陈少杰在视察中要求,《鄂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作为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首部实体法,2016年12月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于今年6月开始实施。全市城管系统应积极宣传好、贯彻好,抓好落实,为推进鄂州法治化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活动期间,市城管局执法人员还来到凤凰路学生街和迎宾大道天龙国际门口,依法拆除破旧电话广告亭和大型联排广告牌。截至目前,共拆除违规广告亭1个、广告牌130余平方米。下一步,将开展主城区夜市综合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营造人人讲文明的创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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