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周秀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清芬、吴友安、袁谟浩、江国新、祝健,秘书长王时文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余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旗、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闫利国,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到会作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说明。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议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表决通过了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讨论了《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会议还书面印发并学习讨论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工)委、室有关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其他县级干部,三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