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兵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
会议审议了 《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鄂州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并批准了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上半年工作暨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4年上半年工作暨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新当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议任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会后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时文,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少云、叶祥明、黄开胜、刘恒波,秘书长傅宝山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赵本立,副市长邱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义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闫利国列席会议。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到会就人事任免议案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