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刘学文、李梅)12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审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建议议程,决定12月26日举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涂维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先义、姜新华、胡清芬、陈少杰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吴海涛到会作有关人事任免说明。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有关机构负责人关于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情况两个专项工作报告;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审议了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了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审议了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草案);审议了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审议了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审议了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会议还审议了补选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事项。
会议决定,将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以及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等一并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