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8日召开
本网讯 (记者李梅)2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审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建议议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涂维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先义、姜新华、陈少杰、周秀华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月28日上午8:30召开,建议议程为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工)委主任委员(主任)、副主任委员(副主任)、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和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列席会议。
本网讯 (记者李梅)2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审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建议议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涂维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先义、姜新华、陈少杰、周秀华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月28日上午8:30召开,建议议程为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工)委主任委员(主任)、副主任委员(副主任)、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和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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