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6月20日举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本网讯 (记者刘学文)6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审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涂维发主持会议,副主任刘先义、姜新华、胡清芬、陈少杰、周秀华,秘书长熊才友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6月20日举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建议议程,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旅游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生态林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列席代表和旁听公民;审议了《鄂州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工作制度》(送审稿)。
会议决定将以上议程提交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工)委主任委员(主任)、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