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8月12日举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本网讯(记者刘学文)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审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先义主持会议,副主任姜新华、胡清芬、陈少杰、周秀华,秘书长熊才友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于8月12日举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建议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4年市直预算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以上报告、议案将一并提交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还决定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列席代表和旁听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工)委室主任委员(主任)、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