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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重要会议       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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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盛鑫睿)昨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兵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姜新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清芬、陈少杰、周秀华、张汉桥、余争鸣,秘书长熊才友出席会议。副市长吴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天明、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到会就有关人事任免情况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议程。会议决定接受杨军同志辞去鄂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征求了关于《鄂州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工作要点》、《鄂州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鄂州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意见建议。
  姜新华指出,2016年是我市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的第一年,市委高度重视,人民满怀期待,市人大常委会要制定出台符合鄂州实际,能解决突出问题、好使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同时,今年制定的监督工作任务较多,共有23项监督课题,涉及社会、经济、司法、民生等各个领域,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要进一步振奋精神、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200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当标杆、树形象,为人民履好职、尽好责,以实际行动展示市人大常委会良好的精神风貌,积极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为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多作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负责人,以及三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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