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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重要会议       201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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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记者刘学文)昨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兵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姜新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清芬、陈少杰、周秀华、张汉桥、余争鸣,秘书长熊才友出席会议。副市长董煜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到会作有关人事任免情况说明。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议案》;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认为,全市两级法院积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了平安鄂州、法治鄂州建设。市政府及其教育、安监、公安等部门,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认真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在职业教育中,全市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连续7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等级安全生产事故;主城区禁鞭工作扎实开展,深受好评。
  会议以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上报告,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扩大主城区及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负责人以及三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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