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刘学文)10月27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兵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姜新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清芬、陈少杰、周秀华、张汉桥、余争鸣,秘书长袁谟浩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熊明新,副市长李忠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到会作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说明。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等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审查了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6年市直财政预算的议案;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草案);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表决通过了《鄂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并将按程序报送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备案,然后公布实施。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等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的决议和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作出了关于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
会议决定免去朱高文的鄂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工)委主任委员(主任)、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