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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

重要会议       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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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11月21日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本网讯(记者王凤玲)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审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建议仪程。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兵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姜新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少杰、张汉桥,秘书长袁谟浩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建议议程,建议议程为审议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审议关于接受刘公海等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于11月21日举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会议分别对建议议程内容进行了审议,并决定将有关决议草案、决定草案、审查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事议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派驻机关纪检组长、各专(工)委主任委员(主任)、副主任委员(副主任)、机关副县级干部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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