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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

重要会议       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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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刘学文)昨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兵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姜新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少杰、周秀华、张汉桥,秘书长袁谟浩出席会议。副市长吴友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到会作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说明。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审议了关于接受刘公海等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刘公海等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决定接受刘公海、陈攀、夏帆等同志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会后将报送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纪检组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三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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