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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

重要会议       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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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2017年1月4日举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本网讯(记者刘学文)12月2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兵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少杰、周秀华、张汉桥、余争鸣,秘书长袁谟浩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何文到会作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说明。副市长闫冀楠,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市政府秘书长孙俊全到会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以上两个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于2017年1月4日举行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和计划、预算审查两个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上草案,并决定将以上草案提请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或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该报告;审议通过了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决定将工作报告稿提请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接受姜新华同志辞去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决定任命薛四清为鄂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决定陈旗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会上,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李兵指出,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为即将召开的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准备。目前,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他希望大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继续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严谨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顺利进行。他要求,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与全体代表一道,努力把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开成一次凝心聚力、民主团结、风清气正、求实奋进的大会。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派驻机关纪检组组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三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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