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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报第三期】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第三号

常委会公报       20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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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议程(2015年6月25日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集中开展专题询问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湖北省鄂州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接受孙文东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日程
  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
  刘先义副主任主持会议
  上午8:30   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地点: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
  一、集中听取报告、议案
  1。市城管局局长杜昌奕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市人大农村委主任委员周运交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3。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杨军宣读关于将鄂州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
  4。市城市投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厚文作关于申请国家开发银行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贷款工作情况的说明
  二、集中审议报告、议案和决议草案
  1。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3。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鄂州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议案及其决议(草案)
  三、集中表决报告、决议草案
  1。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将湖北省鄂州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委托代建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管理的决议(草案)
  四、审议、表决关于接受孙文东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下午14:40   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地点:市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室
  一、市人社局局长余争鸣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二、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胜利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三、审议市政府"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四、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询问答复进行满意度测评
  闭会
  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工作报告
  --2015年6月25日在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社局局长   余争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的委托,现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全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请予审议。
  一、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主要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牢牢把握就业是民生之本的工作宗旨,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惠及民生的重要工作,不断完善措施,严格落实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就业局势总体保持平稳。2014年底全市从业人数66。35万人,其中第一产业20。69万人,第二产业21。02万人,第三产业24。6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2 %,低于目标控制数。2012年,我市被省政府命名为湖北省创业先进城市。我市争取省级就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年年增长,2014年达到4852万元。在全省就业创业综合考核中,2014年我市位居全省第二位,今年上半年位居全省第一位。
  (一)完善机制促就业。一是强化学习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邀请专家讲座、向社会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咨询点等方式,宣传贯彻"一法一条例"。二是明确政府责任。市政府先后及时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创业者自主创业的通知》、《鄂州市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加强就业服务、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支持措施。连续8年将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列入市政府向市民承诺的 "十件实事",有效地缓解"求职难"、"用工难"。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先后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就业创业工作,主要领导带队赴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和完善了促进就业工作的协调机制,为解决企业"用工难",多位市领导亲自挂点,深入调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在创业带就业及基层人社平台建设中,我市坚持部门联动,城乡统筹推进,多次受到中央及省委省政府表彰。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正在共同推进大众创业工作,掀起新一轮创业就业的新热潮。
  (二)搭建平台推就业。一是推进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近几年,我市完成了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项目的土地平整、规划审批、工程投资报告、环评报告、节能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手续,并筹集了建设资金6000万元,力争建成一座功能齐全、服务优质的用工求职服务场所。二是规范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管理。从源头上把关,规范民办职业中介机构审批程序,同时,每年定期进行年审,对违规中介机构坚决予以取缔。目前,全市共有民办职业中介机构36家。三是强化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先后按照"五统一" "六到位"的标准,对全市20个乡镇、36个城区社区、新建农村新社区的基层平台进行了建设。"五统一"为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布局统一、制度统一和服务流程统一。"六到位"为机构到位、场所到位(包括服务窗口、办公室和培训教室)、设备到位、制度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将服务触角延伸至基层,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四是多形式举办招聘活动。全市每年都要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再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大型招聘活动。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将每月20日定为"用工招聘日",每周四全市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均要同步举办小型招聘会。全市年均组织大型招聘活动在86场以上,为求职者提供岗位8万个以上,成交人员达1。5万人以上。
  (三)推进创业带就业。一是打造创业培训品牌。坚持紧密结合鄂州实际,开展创业培训,做到学前有引导,学中有指导,学后有跟踪,将创业培训办进社区、办进乡村、办进校园,方便创业者就近参加培训。2011至2014年,全市共开展创业培训班120期,培训1。2万人。去年,在省就业局的支持下,湖北省创业培训模拟实训平台建在我市。二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我市多次调整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提高额度,降低门槛,减化程序,在全省率先出台《小额贷款实施细则》,在全省率先实行"五权"抵押贷款,每年确保新增担保基金,还从失业保险结余资金中调剂资金充入到担保基金中,连续8年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353笔,5。3亿元。三是加大创业基地建设。市政府出台创业园(街)建设标准,每年派专班评估验收,并根据标准给予奖励。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培育省级创业示范园1家,市级创业示范园10家,市级创业示范街8条,创业型社区15个,涌现了钱城官等一批大学生创业带头人、吕志江等一批留学回归创业带头人和刘国楷等一批返乡创业带头人。
  (四)抓住重点扶就业。一是全力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以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见习基地、创业基地建设为龙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推行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采集,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登记造册,落实服务到人,实行动态管理。落实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补贴。定期开展"就业局长校园行活动",在校园举办大学生创业沙龙。积极指导高校毕业生勇于创业,为其落实创业场租补贴,培植了"青苹果之家"等一批创业孵化基地。二是努力缓解企业"用工难"。将每年4月定为"企业用工服务月",采取召开专场招聘会、到外市招工、开展"手拉手"用工协作,建立用工QQ群,实现校企对接等方式缓解企业"用工难"。近年来,全市所有企业在用工最紧缺的春节期间均未出现明显缺工现象,确保了我市经济的持续增长。三是着力解决好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采取多种帮扶措施,对就业岗位不挑不拣的就业困难人员,5个工作日内推荐上岗,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同时,我们还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方式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2011年至今,全市共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4000人次,发放岗位补贴3232万元,共为2。1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3115万元。
  (五)拓展培训帮就业。一是规范技能培训行为。在开展培训的每个环节注重制度执行力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及机构责任,建立三级责任网络体系,明确责任人,做到有人理事,有人担责。每期职业技能培训班做到开班审批、结业审核,培训过程有人监督、专人点名,培训补贴资金做到同步审核、同步拨付。二是开设特色培训班。紧跟市场需求,我市在创业培训中实行了模拟实战培训模式。为满足"月子"市场需求,我市为广大妇女量身定制了"月嫂"培训班,现正着手开办网店培训班。2011年至今,全市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96万人,有力地提升了各类人员的就业技能。三是全力打造劳务品牌。2010年,我市"燕矶金刚石刀具工"被评为全省十大劳务品牌;2012年,华容区被省政府授予"全省转移就业示范县(区)";2013年,"白浒铸造"又被评为全省十大劳务品牌。目前,我们正着力打造沿江新区劳务品牌。
  (六)稳定岗位保就业。先后对全市120家重点单位实行失业人员动态监测,按照国家稳岗补贴政策规定,对部分企业落实缓缴、免缴失业保险金政策,并通过发放稳岗补贴帮助企业减少裁员,稳定岗位。同时,还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到每月732元,有效保障了失业人员基本生活。2011年至今,全市共征缴失业保险费1。43亿元,发放稳岗补贴3321。53万元,共为147家企业稳定就业11。26万人次,共发放失业人员救济金2。5万人次,1541。04万元。
  (七)维护权益稳就业。一是规范劳动用工。规模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得到较好落实,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集体合同覆盖达到95%以上,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逐年增长,2014年达33474元,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了每月1020元。二是依法化解劳资纠纷。始终坚持"注重调解、慎重裁决"、"调裁结合、以调为主"的原则,为争议双方提供耐心细致的人性化服务。2011年至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结案1083件,仲裁结案79件,结案率达99%。三是不断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在全省率先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畅通各类投诉举报渠道,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有访必办、有求必应、案结事了";建立市直重点职能部门联合办公制度,共同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2011年至今,劳动监察共受理各类案件1646起,追讨农民工工资达3。63亿元。
  (八)部门联动抓就业。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由人社部门牵头,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抓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在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中,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了全市"一盘棋";在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帮扶方面,工商、税务、财政、人行、发改委、工贸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一路绿灯";在促进特殊群体就业创业方面,共青团、妇联、残联、教育、鄂州大学等部门和单位提供"一条龙"全程服务。全市就业工作形成了政府统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企业用工方面,工资和待遇仍难以满足求职者预期;岗位需求层次不一,技术工人短缺;部分用人单位机制僵化,工资支付不规范,存在欠薪、拖薪、克扣工资等现象。求职就业方面,求职者的就业期望值与企业能够提供的岗位有差异;求职者个人能力与要求的就业待遇不匹配;劳动者求职和就业观念仍未转变。
  (二)"两个基地"建设不完善。为推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开展,近年来,我市虽然建立了一些就业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但在基地建设方面与就业创业者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基地内软硬件设施还需进一步加强,大部分基地的建设目前主要是挂靠在学校、工业园区或街道社区,以挂牌的方式形成。
  (三)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有待加强。市级尚未成立创业服务指导机构,创业服务工作依靠就业服务人员承担;区级不仅机构不全,而且人员配备不足,有的只有1至2人,影响工作开展;乡镇、村级就业服务工作大多是由兼职人员承担,疲于应付。
  三、进一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举措
  就业是民生之本。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是一项长期任务,针对我市在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就业。一是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宣传,提高"一法一条例"的社会认知度。围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宣传促进就业相关政策,宣传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让求职者和创业者熟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就业自主性。二是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深入做好就业宣传。通过典型引路,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创业意识,为就业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完善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充分发挥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我市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政策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优化就业创业环境,落实各项政策,协调推动就业工作全面开展。
  (二)完善市场建设,促进就业。一是进一步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充分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和配置人力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营"的办法,努力拓展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建立一个集职业介绍、人才猎头、技能培训及等级鉴定、劳务派遣、项目发布等"一条龙"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场所。二是着力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定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活动,着力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聘和职业中介行为。积极探索建立就业市场信用"黑名单"制度,对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建立专门的信用档案。三是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三方协商机制、加强日常检查抽查等措施,努力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三)用足扶持政策,鼓励就业。一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在落实就业政策时做到及时、全面,不打折扣,对在落实中有难度的政策,如创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及时启动。二是部门联动创新。重点围绕资金、场地、能力三大瓶颈问题,创新制定就业创业政策,使就业政策覆盖面更广。针对小额担保贷款担保难,有贷款记录人员申贷难的实际,积极探索新途径,让创业者真正享受到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三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足额预算地方就业配套资金,确保各项就业政策落实。同时加强对就业再就业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推进基地建设,支撑就业。进一步整合资源,积极争取各级支持,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层次,提高创业入驻率,着力打造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示范基地。充分引入社会资源,通过与大型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联系比较紧密的见习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将实训、实习、创业、就业密切联系起来,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五)强化平台建设,服务就业。一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成立市、区创业指导中心,乡镇成立人社服务中心,村级建立劳动保障服务站,统一标识、统一挂牌、统一制度,确保人员、经费到位。二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依托基层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省、市、区、乡镇、村五级联通;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与高校、大中型企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立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就业服务工作的全程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完善"一刻钟公共就业服务圈"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天市人大常委对全市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就业创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回顾近年来的就业创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询问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改进措施,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把我市就业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年6月25日在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杜昌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重点举措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近两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3年7月新的市城管局班子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城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克难勇进、锐意进取,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城市市容环境明显改善,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2014年全省城管检查考评中,鄂州获得全省综合得分第六名的历史最好成绩,也是我市首次进入全省前八的先进行列,特别是考评指标中的群众满意度随机调查得分位列全省前茅。市城管局也先后被评为全省住建系统先进单位、全市目标考核优胜单位、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柯昌全等一批城管党员干部也先后获得全省住建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共产党员典型等荣誉称号。

(一)坚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执法效能明显提升。2013年是鄂州城市管理最为艰难的一年,外有全省检查排名末游、成绩堪忧,内有队伍涣散、萎靡不振,内忧外患、百废待兴。受命于危难之际的局党组新班子把提高执法效能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指标,以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精神,打响了城管工作的四场"硬仗"。一是强力整治出店占道经营。坚决取缔了十几年来长期占道经营的体育场塑料摊群、中心医院门前水果摊群、明堂市场前饮食摊群等多处违章马路市场,市民反映强烈的古楼街、十字街、建设街等背街小巷出店经营得到彻底治理。二是强力整治夜市出店。城区范围内的雅惠、香香、沿江大道、新民街、滨湖南路、凤凰路、古城路等10余处120家门店饮食夜市全部进店经营,还路于民。三是强力整治违法建设。2013年11月1日凌晨,顶着巨大压力,组织强拆了观音阁江堤回龙寺违建。两年来,主城区每年拆除违法建设均在3万平方米以上,城区违法建房的势头得到了全面遏止。2014年,积极参与全市房地产规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105家公建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强制停工4起未批先建的房地产项目,强制拆除1起,立案调查8起,目前城区无一新开工的违规房地产项目。四是强力整治户外广告。先后组织拆除武黄高速杜山路口、武鄂高速鄂州出口以及新火车站等10余处违规设置的大型立柱、联排户外广告,主城区立柱式等大型商业户外广告新增为零。纠正查处未经审批的各类展销活动800余起,整治城区主次干道落地广告牌1830余块,凡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展销促销活动一律不予设置。滨湖西路、凤凰路、滨湖南路等9条主次干道共1700余块不规范的门店招牌重新进行了规范设置。五是强力整治渣土抛洒。成立综合整治专班,严肃查处建筑工地违规运输处置渣土、装饰装修垃圾乱排放、商砼车滴漏以及重载货车辆抛洒等违规、违法行为。全市所有在建工地按要求落实车辆冲洗槽,硬化工地进出口路面等事前管理措施。2014年底,通过公开招标成立专业公司,45台统一改装的渣土运输车辆正式上路行驶,原有的"蹦蹦车"一律禁止,结束了鄂州没有专业渣土运输公司的历史。六是强力整治示范路。按照全省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检查验收标准8大类40个指标,进行了城市道路提档升级改造和整体维修,对各类强弱电检查井井盖实行统一规范。对易拥堵路段加强流动巡逻疏导,防止交通拥堵。凤凰路、滨湖南路先后被评为2013、2014年度省级市容环境美好示范路。
  (二)坚持敢争一流、锐意进取,城乡环境明显改善。一是环卫作业水平全省一流。在城区主干道全面推行机械化清扫、清洗,大幅度提升机械化作业率。在重点繁华路段实行"三扫三保",清扫保洁时间由原来的每天14小时延长到每天18小时。在城区大街大道全面推行"扫运分离"、"桶换桶"模式,门店垃圾上门、定时、定点收集。在2014年全省城管检查的36项指标中,我市环境卫生方面有5项指标处于全省第一,3项指标位于全省前五。2014年春节被市民评价为有史以来最干净的春节。走在街上,大家都感叹"鄂州的路越来越干净,城市越来越漂亮"。二是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系统全省首家。在湖北省率先建成"村组收集、乡镇清运、区级转运、市级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运体系。一次性为各地配置板车、一级清运车、二级转运车、洒水车等专业设备4000多台套,建设垃圾房4034座,新建、改造示范型压缩中转站34座,购置移动式垃圾压缩箱4辆,实现了每湾有板车,每村有收集车,每乡镇有示范型压缩转运站,每区有足够的垃圾转运车。省委、省政府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评价,并多次召开全省现场会学习推广,200多个省内外考察团前来我市进行参观学习。2014年,我市梁子湖万秀村被评为全省"十大荆楚最美乡村"称号。三是环卫市场化改革处于全省前列。2014年,市环卫部门组建洁城公司、美洁公司两个专业作业机构,探索将清扫保洁、垃圾转运、公厕管理等作业内容集中打包,按市场化运作方式承包给美洁公司负责,将道路清洗、机械清扫、护栏清洗等作业内容集中打包承包给洁城公司负责。目前,公司运行情况良好,环卫效能明显提高。
  (三)坚持敢挑重担、服务优先,设施功能明显完备。一是提高城市排渍抗涝能力。及时组织开展排水管网养护、下水道清淤以及积水点改造。2014年,抢晴天、战雨天,在较短的工期内,加班加点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的三友巷片区排水改造、何家北巷道路排水改造等民生工程,较好地解决了以上区域逢雨必渍,严重影响周边3万多居民生活与出行的历史难题,受到市民的热情赞誉。建立24小时全天候应急排水机制,近两年来,我市城区未出现一起因大雨渍水造成人民群众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情况,鄂州大雨不"看海"。二是提高市场便民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城区市容疏导场所建设,2014年城区建成16个市容疏导场所,对明堂、南塔、官柳、蟠龙、邱家咀、东升花园、江家东巷等处出店占道菜摊进行疏导,使得菜农有地方卖菜、市民有地方买菜,还路于民。三是提高数字化管理处置效率。按照住建部标准,基本建成鄂州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开通"12319"城管热线,全天候接收市民投诉、举报,及时处置城管案件。四是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积极配合华新公司建成鄂州生活垃圾生态处置工厂并于2015年元月正式投入运营。目前,我市除华容区以外,其余生活垃圾已全部进入该工厂,经干燥等处理后送至黄石华新水泥厂焚烧,实现垃圾资源化的有效利用。
  (四)坚持敢于亮剑、强化素质,队伍形象明显转变。一是重拳整顿作风纪律。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城管执法队伍劳动纪律问题进行专项清理,2014年坚决辞退了4名长期不上班的正式在编城管队员,在全市引起震动。重新制定规范了考勤、请销假等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了城管执法队员统一着装、执法车辆统一上牌,城管执法队员"精气神"有了明显提高。二是全面推行实绩考核。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机关工作人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城管执法队员均建立了实绩档案,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三是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先后邀请市中级法院专家、纪委领导、法律专业人士来局讲座授课,组织参加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组织的城市管理业务培训、执法骨干培训20余人次。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近两年,市城管系统未出一起行政执法、审批错办案,城管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得到树立。
  (五)坚持敢抓敢管、履职尽责,城管机制明显健全。一是强化城管考核评议机制。在市城管委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下,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组建考核专班,坚持对各区、开发区、街办等城市管理责任主体每日考评打分、每周通报公示、每双月排名通报,定期召开城管委全会,研究部署工作。二是强化部门检查督办机制。2014年7月,组织专班排查发现城区无人清扫、卫生死角等环境卫生问题1352处,采取销号制全部督促整改。今年第一季度,我们又会同市"五城同创"办公室,联合组织专班对主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单位庭院、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处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共发现1038处卫生死角,在鄂州日报上进行了通报整改。三是强化行业统筹组织机制。两年来,先后牵头组织各区、开发区、街办和市直相关部门召开市容专项整治、控违查违等市一级层面的城市管理专项整治推进会议11次。2014年,在城区牵头组织为期一百天的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清除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等处杂草4200余平方米,多年存积无人管理的杂物垃圾、砖石瓦块等900余车,整改问题1620处,制定下发《鄂州市主城区无人管理区域环境卫生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提请市政府按年度拿出150万元进行奖补。今年5月,我们又牵头起草了《鄂州市城市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十大提升工程、十大整治战役为主要抓手,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城市管理工作的新高潮。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城管立法工作还比较滞后。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城管的法律法规,城管执法仅根据其他法律、省级政府决定、地方政府规章及地方政府文件,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依据,经常是借法执法、委托执法、"无法"执法。加快推进城市管理立法已经迫在眉睫。
  二是部门协调不够。城市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一个问题常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存在执法交叉、多头管理等现象,如流动摊贩、饮食摊群、农贸市场、小区物业、违法建设等等,不但涉及所在地(区、街),还涉及工商、食药、商务、房产、建设等多个职能部门,协调工作量大。
  三是群众参与率不高。一些单位认为城市管理工作就是城管局一家的事,与自己无关。部分市民对城管工作认识还有差距,文明意识不高。有的不注意环境卫生,乱吐乱丢,极大的增加了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量。
  四是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农贸市场、停车场、夜市疏导场、便民服务点等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不足,城市中的断头路、残疾路、缺损路不同程度存在,城市功能还有待提升。
  五是日常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如小区物业管理、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及城中村治理等一些老大难问题还有待解决,城市管理的手段还比较单一,市容管理的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三、下步重点工作
  下一阶段,我们将在市人大的关心、指导下,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以"依法治国"为指导,以"五城同创"为目标,按照"三严三实"和履职尽责的要求,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服务和执法水平。
  一是深入推进"城管提能"工程。5月20日,市委、市政府已经召开全市"城市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动员大会,我们将以此为今年全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按照方案部署,精心组织、深入推进,认真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提升工程"等十大工程,打好"出店占道整改销号战役"等十大战役,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功能,创新城管机制,提升城市内在品质。

  二是继续加大环境卫生工作力度。推进城区清扫保洁全覆盖,不断提高机械化作业率。积极健全符合鄂州实际的环卫作业、垃圾收运以及渣土运输市场化运作模式。
  三是继续加大违法建设查控力度。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争取实现年度新增违建为零的工作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拆除历史违法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加力做好法人和组织未取得规划许可进行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
  四是继续加大市政设施应急处置力度。不断健全市政设施管理机制,提高城市排渍等应急防范水平。及时发现、修复破损市政基础设施。定期检测,保证桥梁等城市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五是继续深化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治理建设。以原有已配设备和已建设施为基础,按照现有工作需要,进行改造升级、配备完善,并融合全市"美丽乡村"、小城镇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改水改厕、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置等相关工作内容,实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
  六是加快推进鄂州城管法制建设。提请市政府尽快审议出台《鄂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办法》、《鄂州市关于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的意见》、《鄂州市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加大宣传贯彻力度,不断提高鄂州城市综合管理法制化和法治化水平。
  七是加大市容疏导场所规划建设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农贸市场、夜市、饮食疏导场所及停车场等,疏导解决占道经营、停车秩序等问题。加快推进佳友多超市及大通驾校农贸、夜市、江碧路重载车停车场等疏导场所建设,解决明堂市场、吴都古肆周边、江碧路段等历史性市容问题。
  我市城市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新时期城市管理的需求、与各位领导、委员、代表和广大市民的期盼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亟待我们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是一个非常艰难的工作,需要广大市民特别是人大代表的关心和呵护。幸福城管、幸福百姓、幸福鄂州,我们城管人、城管团队有信心也有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抢抓机遇,补足短板,克难奋进,打造百姓城管、服务型城管,使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更加整洁靓丽、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5年6月25日在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   周运交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委托,报告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检查情况,请予以审议。
  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促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增强科技支撑保障能力,促进生态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安排,5月下旬至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下简称农业技术推广法)》情况开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采取各地及相关执法部门先自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集中检查的方式进行。5月26日至28日,市人大农村委对鄂城、华容、梁子湖三个区贯彻执行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召开两次座谈会,广泛听取三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部分乡镇负责人、乡镇农技人员代表,以及基地、项目负责人,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6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秀华带领执法检查组开展集中检查,主要采取"听、看、查、议"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农业技术推广法学习贯彻、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农技推广保障措施落实、农业实用技术推广等情况。实地检查了部分农技推广机构以及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农技推广项目、农民培训阵地等建设情况,听取市、区政府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情况汇报,并就农业技术推广法检查情况与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交换了意见。现在,将本次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学习宣传,不断健全农技推广体系,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水平,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认真宣传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十分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将其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法律的实施。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通过开展"科技下乡"和"科技入户"等活动,送法下村,普法到户;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农业技术推广法。在全市营造重视农技推广、支持农技推广、参与农技推广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基本健全。2007年10月以来,按照省政府"以钱养事"新型服务机制的统一要求,我市对乡镇农技、畜牧、水产和农机等站进行了以"两转一退"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实行"资质认定、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和"合同管理、多方考核、绩效挂钩"的新机制。通过转变单位性质、转变人员身份、设置服务岗位、招聘服务人员、签订服务合同和落实考核机制,巩固完善了市有推广中心、区有农业局、乡有服务中心、村有科技示范户的四级农技推广网络,初步建立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目前,共设置岗位168个,配备到位各类服务人员220人(含畜牧季节岗位人员),改变了过去基层农技推广"线断、网破、人散"的局面。
  (三)培育多元化推广主体,社会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日趋完善。一是实施农、科、教结合,建立了院士产学研基地。吸引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南京林业大学等7位院士,省农科院、中科院油料作物研究所、阳光种业、湖北省种子集团等科研、生产、教学单位来我市指导或承包耕地面积1。5万多亩,建立了新模式、新产品研发基地、现代农业创新基地。如华中农业大学傅廷栋院士、张启发院士、武汉大学朱英国院士分别培育出一大批新品种,在鄂州种植适应性强,成效显著。习总书记到鄂州视察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赞扬。二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挥种养大户的示范推广作用。全市现有708个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778个(其中省级以上8个),全市70%以上的农户进入合作服务体系。涉及全市种养、加工、农机等领域,已成为引领本社社员辐射带动周边农民学科技、用科技,依靠科技致富的重要农技推广力量。同时积极依托64个基层农民技术协会,发挥2万余名会员的带头示范作用,促进了农业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三是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在农技推广的示范带头作用。全市共培育省级龙头企业11家,市级龙头企业100家,其中已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亿元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6家,出口创汇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3家,涉及全市种养、农产品加工、营销等领域。
  (四)多途径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健全农技推广制度。一是建立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制度。从2014年开始,对在岗的农技人员集中送到华中农业大学轮训,极大地提高了农技人员综合素质。同时,分别与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大学合作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业主培训班,加强农业技术培训,已培训3期300人次。二是建立农技指导员责任制度。结合科技示范县(区)项目实施,选定培育300个基层农技指导员,实行一个指导员联系10个科技示范户的办法,全市共培植3000个农业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农业科技应用5万户。三是围绕农业种养实用技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技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鄂州农业信息网、农民田间学校、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等载体,将农业政策法规、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市场信息及农业生产技术送进千家万户。年培养技能型、经营型、生产型农村人才2000人次以上;培训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科技带头人等实用技术人才3000余人;现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3万余人次。培养一大批从事种植、养殖、加工等生产活动的实用型人才,参与农村农技推广工作,使其成为"回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民带头人。
  (五)加大财政投入,农技推广服务保障措施得到加强。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农技推广工作作为发展生态农业的重要措施,出台了生态农业提质增效意见,建立了生态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08年开始省补助我市"以钱养事"资金按农村人口15元/人的标准补助,达到1118万元,市区财政按农户每户2元防疫费、种植面积每亩1元以上配套投入,基本结束了农技推广"无钱养兵、无钱打仗"的历史。同时,利用国家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建设项目,投资360万元,对全市23个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进行改建扩建和购置仪器、办公设备,有力改善了各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的工作条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技推广的意识比较淡薄。由于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部分基层领导干部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弱化,对农技推广工作重视不够,依法抓好农技推广工作的自觉性不强。由于农村青年对农业生产没有积极性,大量外出打工。农民老化且习惯于传统的耕作模式,农技推广工作面临尴尬局面。
  (二)管理体制不够顺畅。目前我市实行的以钱养事机制有利有弊,弊大于利。财政部门管钱不管事,人保部门管人不管事,农业部门管事不管人,乡镇管人管钱难担责。从检查情况看,各地普遍存在非农技人员挤占农技推广机构岗位、抽调农技人员从事非农技推广工作等问题,致使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名不符实",严重影响农技推广机构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全市乡镇农业服务中心配备到位人员中,因乡镇和部门借用的就多达50多人。如梁子湖区乡镇农业、农机、水产、畜牧四个中心在编35人中,就有20人缺岗。
  (三)队伍建设亟需加强。一是农技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全市配备"以钱养事"到位的220人(含畜牧季节岗位人员)中,大专以上60人,占27。2%;高中及中专102人,占46。4%;初中以下58人,占26。4%。在册人员几乎都不是农业"科班"出身,多为乡镇分流人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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