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6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提请代表审议)
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鄂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和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本次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鄂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关于鄂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