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6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提请代表审议)
会议认为,五年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鄂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在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进步,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市八届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保障宪法和法律贯彻实施,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地方权力机关的作用。要在服务科学发展、发挥人大优势上有新作为。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加强动员号召,凝聚发展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全市人民的积极性。要在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增强工作实效上有新突破。积极行使市级地方立法权,切实加强监督工作,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要在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上有新成效。不断增强代表责任意识,提高代表履职水平,积极开展代表活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要在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上有新进步。努力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有为有位有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不断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国际航空大都市,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标准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