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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公报第一期】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常委会公报       20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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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5日在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清芬

 

各位代表:
  我受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鄂州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大步推进、人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实效,为加快推进“一改两化”、保障和促进鄂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全面启动立法工作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精神,省人大常委会首批赋予我市地方立法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常委会依照立法法和省立法条例,积极启动立法工作。
  设立立法工作机构。经市委同意,设立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经人代会选举产生,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配备了工作人员,成立立法专家顾问组,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工作机构设立完成。
  制定完善立法制度。制定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根据立法工作需要,及时修改完善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制定立法立项、听证、论证、协调、后评估、新闻发布、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等9项配套工作制度,为我市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法规和制度保障。
  加强立法队伍培训。先后派员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立法干部学习培训;分别赴武汉市、恩施州、咸宁市学习考察立法工作;派员赴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挂职,跟班学习立法操作规程,为我市开展立法工作做好理论和实务操作准备。
  扎实推进立法工作。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科学编制2016年立法计划,确定计划立法项目1个,预备立法项目4个。有序推进我市第一部实体性法规《鄂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经过“二审三通过”,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该条例。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该条例于2016年12月向社会公布。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共审查64件,报备16件,做到了应审尽审、应报尽报。
  二、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依照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围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调研视察等方式,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五年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2个,开展执法检查36次,开展专题调研视察166次,开展专题询问3次。
  围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重点项目建设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执行和“十三五”规划编制、科技创新、旅游产业发展、外事侨务引智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安全生产法、电力“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组织对推进经济竞进提质、企业融资、金融信贷、保险业发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运营制度改革、“三项资金”运行、电子商务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多项工作进行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并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有力推动了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良性健康运行。组织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市民中心、凤凰大桥、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等十个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召开政情通报会,督促市政府加快项目启动,有力推动了项目建设进程。如凤凰大桥建设项目,在常委会的跟踪监督下,工程进度大大加快,2016年完成投资约1.7亿元,占累计完成投资的75%以上,目前已进入桥面铺设阶段。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常委会着眼于提高“五个全民”保障水平,主动念好“衣食住行、业教保医”八字经,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城乡均衡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棚户区改造、人民防空法贯彻执行等情况的报告,作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关停非法码头等审议意见。督促市政府关停拆除41个非法码头,特别是对雨台山水厂上游的鄂钢矿石码头予以取缔,使全市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得到了保障。组织开展就业促进法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社会救助工作专题询问,19家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现场接受询问,针对专题询问提出的问题,常委会跟踪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全面整改落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社会保险法、渔业法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对我市精准扶贫决战小康、公立医院改革、市政工程建设、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福利院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工作和“五类”人员托底保障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研。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豆制品地下作坊过多过滥问题,连续跟踪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取缔无证照小作坊45家,促成主城区豆制品集中加工。对我市公共交通、基本医疗保障、禁鞭、消防、抗灾自救等工作展开视察,特别是根据气象部门2016年有重大汛情的预测,常委会将监督工作前移,于5月组织专班对我市防汛抗旱工作进行视察,提出了提前做好防大汛准备的具体意见,督促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早作好预案,为我市应对98+特大洪水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监督。连续五年开展“鄂州环保世纪行”、“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强化舆论监督和法律宣传,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和“两型社会”建设。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农业发展情况、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开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对沿江滨湖新区建设、绿满荆楚生态鄂州、洋澜湖综合治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清洁乡村”工程、现代农业发展、环境污染治理、蔬菜、生态林业、湿地保护和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项目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连续三年组织对《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特别是在2016年抗洪工作结束后,及时组织对梁子湖水生态修复工程进行调研,提出相关建议,为加快生态修复步伐、促进我市湖泊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鄂州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进行视察。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小选矿厂污染严重、难以根治的问题,常委会于2012年三次组织视察组,深入临江等重点区域视察,分别就完善目标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转型发展等方面提出25条指导意见,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依法关闭拆除了156家非法小选矿厂,使全市生态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管理、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行政复议工作、“六五”普法工作等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行政审判工作、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及时向常委会报送了落实审议意见的报告,推动了相关工作。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就进一步做好审判和检察工作提出建议,推动我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受理群众来信298件、来访1153人次,督促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预算决算审查工作开展监督。每年听取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上年度市级决算,督促市政府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采取措施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开展全口径预算监督,2015年,组织对2014年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督促市政府纠正违纪违规问题资金5.9亿元。开通预算在线监督平台,推进预算执行动态实时监督。拓展人代会审查预算草案的深度与广度,从2014年起,将《政府预算解读》等预算审查相关材料提前发放给代表,使人大代表对预算报告看得懂、审得细,使预算审议更直观、更充分。
  此外,常委会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农业法、《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重大事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协助省人大组织开展专题调研60余次,参与上级人大立法调研和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80余次。
  三、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及时作出决议决定
  常委会坚持把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议题,及时作出决议决定。

本届以来,先后作出了《关于加强洋澜湖保护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吴王城遗址保护工作的决定》、《关于在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发行城投公司二期债券的决议》等11项决议决定,及时把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推动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特别是结合市委“十二五”时期的中心工作,作出了《关于加快推进鄂州综合改革示范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决议》,有力推动了我市”一改两化”重大战略部署的顺利实施。
  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做好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加强与市委和“一府两院”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使人事任免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保证了市委人事任免意图依法顺利实现。多次组织召开代表大会,圆满完成选举工作任务,并组织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本届以来,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0人次,其中,任免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员45人次,决定任免市政府组成人员78人次、任免市法院工作人员33人次、市检察院工作人员25人次,批准任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4人次,接受和批准辞职25人次。根据省人大代表变动情况,补选省人大代表7名。
  五、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全力保障代表履职
  常委会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服务代表水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在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
  做好代表换届工作。2016年是换届之年,常委会协助市委起草了《关于全市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召开全市区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目前,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已顺利完成。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坚持常委会领导督办机制和“一府两院”领导领办机制,抓好代表建议跟踪办理落实工作。建立“代表建议网络管理系统”,推进建议办理步入公开透明、全程监督、综合评价新常态。坚持每年与市政府联合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集中交办代表建议。五年来,在“一府两院”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代表所提的378件建议中,已落实267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96件,作解释说明的15件。
  夯实代表活动平台。大力推进“人大代表之家”规范化建设,全市共建成“人大代表之家”56个,实现了城乡全覆盖。按照就地就近、便于活动的原则,将全体市人大代表分成30个代表小组,定期组织开展活动。持之以恒办好“人大代表专线”,本届以来共开通专线41期,发出代表建议督办函648件,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人大代表专线”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深受广大市民欢迎。在2013年6月召开的全省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人大代表专线”作为鄂州特色工作进行了大会交流,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视察、政情通报活动,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活动。坚持加强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并做好相关组织和协调工作。安排代表参与发展环境万人评、政风行风评议、执法执纪监督等活动,对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五年来,市人大代表参加相关活动千余人次,代表履职渠道不断拓宽。
  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办好“人大代表手机快报”,在第一时间向代表通报全市经济、政治、社会以及常委会活动等重要消息,同时向代表寄送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和报刊资料,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便利。开展人大代表履职专题培训,五年来共培训500余人次。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常委会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和拒腐防变能力。
  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规范管理年”和“能力提升年”活动,着力抓好人大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加强理论武装,提升精神区位,促进了干部作风的根本性转变。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率先垂范,牢固树立坚持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履职尽责,认真做好“五个一”联系点、精准扶贫决战小康、防汛抗洪等中心工作,同时加强对区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增强全市人大工作的合力。
  加强队伍建设。在加强对干部规范管理与实绩考核的同时,优化人大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本届以来,共调入8名干部到常委会机关工作,交流6名干部到市直和区任职。《中国人大》和《楚天主人》对我市人大干部任用与交流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提高制度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本届以来,常委会对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两轮梳理完善,共建立和修改制度近40项,机关日常工作和管理实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加强理论研究与宣传。积极向省人大常委会等单位申报调研课题,高质量完成和报送调研成果12项。认真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在《中国人大》等各级新闻媒体发表作品230余篇,被省市党委和人大信息部门采用信息20余篇。积极参与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五年共报送参评作品21篇,获省级以上奖励7篇。
  加强廉洁建设。把廉洁教育列入常委会中心组和机关学习计划,做到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五年来常委会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工委以及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积极配合,各级人大组织和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向各有关方面和各届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不够,工作思路创新不足,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人大机关服务能力与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五年工作的体会
  总结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把中央大政方针与我市实际结合起来,并使之贯穿到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之中。
  第一,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五年来,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市委常委会多次听取人大工作汇报,专门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为人大工作把关定向,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有力推动了全市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断增强大局观念,努力把党的意图创造性地贯彻到人大各项工作当中,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可靠保障。实践证明,只有自觉坚持和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才能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第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市委工作的中心和侧重点就是人大工作的中心和侧重点,全市工作的大局就是人大工作的大局。五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认真行使各项法定职权,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增强了人大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自信心。实践证明,只有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工作才能更有作为、更富成效。
  第三,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五年来,常委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努力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充分考虑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密切。实践证明,只有紧紧依靠全体人大代表,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使人大工作始终保持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第四,坚持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原则。人大与“一府两院”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一致,都是在市委领导下共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常委会在监督市“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工作中,主动沟通,加强联系,始终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努力做到真监督、真支持、真促进。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搞好依法履职的大合唱,地方各国家机关才能不断凝聚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

 第五,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常委会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断丰富人大工作实践,积累了一些经验。如坚持问题导向搞调研,解决了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探索新的监督途径,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并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创新代表履职方式,有效激发代表履职活力等等。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工作内容、完善工作机制,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当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建成更高标准小康社会、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时期,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市第七次党代会绘就了宏伟蓝图,确定了奋斗目标,开启了崭新征程。做好今后五年的工作特别是2017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当前尤其要把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市第七次党代会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十三五”规划,紧紧围绕当好“四个示范”、实现“四个提升”,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鄂州改革发展凝心聚力,促进鄂州再创新的速度、质量、效率、标准,全力推进我市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科学谋划地方立法工作,发挥立法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继续推进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立法,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和实效。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动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立法项目的实施。加大立法人才培养力度,建立立法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发挥人大的立法主导作用。
  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创新监督工作机制,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拓展监督工作平台。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的监督,力促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对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促进政府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紧扣主题主线,围绕我市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工作监督。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市,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尊严与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进一步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规范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程序,将市委的重要主张适时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把好拟任人员任职资格关,坚持任职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增强任命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通过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进社区等活动,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建立健全代表联络和代表约见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等制度,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努力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质量,切实加大督办工作力度。
  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常委会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健全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注重培养使用专业人才,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干部队伍。继续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研究与宣传,加强对区乡人大工作的指导,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使人大的各项工作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期盼,真正做到为人民办事、对人民负责、向人民报告、让人民满意。
  各位代表,时代的使命光荣而艰巨,人民的期待殷切而厚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把发展的眼光放得更远,把奋斗的脚步踏得更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改革创新,务实重行,为我市加快建设国际航空大都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标准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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