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3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决定: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议案,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