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概览 > 常委会公报

【2017年公报第二期】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工作委员会的决议

常委会公报       2017-04-07       
       返回列表

(2017年1月25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作如下决议:
  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受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按照法律和我省地方性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工作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由主任会议提名,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



版权所有: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联系电话:027-60830100    EMAIL:ezrd@163.com
            Copyright 2021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20153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