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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报第一期】关于鄂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 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5日在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常委会公报       201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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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州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全市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8323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2%,增长10.2%。2017年全市地方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154570万元(各项支出正在汇总中,因此报告中支出数均为预计数),完成预算的115.2%,同比增长15.2%。
  (二)市直预算执行情况
  1、地方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直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262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8.9%,下降 2.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非税收入比上年减少4255万元,掉年初预算16029万元。
  市直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6069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6.0%(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增加),可比增长24.3%。市直公共预算支出的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367万元,为预算的95.1%;公共安全支出24935万元,为预算的82.5%;教育支出76824万元,为预算的93.6%;科技支出20803万元,为预算的102.0%;文化体育与传媒9685万元,为预算的9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55万元,为预算的16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8697万元,为预算的118.0%;农林水事务31721万元,为预算的99.9%;城乡社区事务 46538万元,为预算的107.2%;住房保障支出82437万元,为预算的212.2%。
  市直预算平衡情况:资金来源1022820万元,其中上年结余结转70096万元、地方公共预算收入202626万元、调入资金18100万元、上级补助和下级上解收入68533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6663万元。资金运用1022460万元,其中当年地方公共预算支出560699万元、上缴上级和补助下级支出41964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442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7689万元。收支相抵,净结余36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5045万元,为预算的303.6%,增长的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大幅增加,具体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53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834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2741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70万元。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为155067万元,为预算的271.9%,增长的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大幅增加,具体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15067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支出1482万元、污水处理费相关支出2741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7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1997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3500万元,为预算的40.2%,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有52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跨年度入库。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为3500万元,为预算的40.2%。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4、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级社保基金总收入为436033万元,为预算的107%,增长57%,增长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市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当年征收基金收入152523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5089万元,为预算的134%,增长95%,增长原因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增加15252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705万元,为预算的106%,增长9%;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4254万元,为预算的94%,增长1%;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215万元,为预算的116%,下降30%,下降的原因是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2653 万元,为预算的125%,增长4%;生育保险基金收入822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9%。
  市级社会保障基金总支出为456153万元,为预算的113%,增长72%,增长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增加152523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47280万元,为预算的141%,增长98%;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1702万元,为预算的97%, 增长23%;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134万元,为预算的122.5%,增长3.5%;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310 万元,为预算的95%,下降15%;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727 万元,为预算的154%,增长70%。
  2017年市级社保基金当年结余为-20120万元,累计结余为196221万元。
  市直财政决算正在办理之中,待办理完毕后,上述数字如有变动,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两个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葛店经济开发区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9227万元,为预算的116.5%,增长35.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0005万元,为预算的108.5%,增长19.3%。
  鄂州经济开发区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180万元,为预算的99.9%,增长15.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900万元,为预算的76.3%,下降28.4%。
  二、全市政府性债务情况
  (一)截止2017年底,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196081万元,其中:政府直接债务余额856440万元、政府或有债务(负有担保和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339641万元。
  (二)全市政府直接债务余额为856440万元(含政府债券832612万元、其它债务23828万元),其中:市级债务733852万元;区级债务122588万元。
  (三)全市政府或有债务余额为339641万元,全部为市级债务。
  (四)全市政府性债务债务率为68.8%(政府直接债务余额85.64亿元/地方综合财力124.5亿元)
  三、2017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2017年,全市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年初人代会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为目标,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深化财税改革,财税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财政收入征管力度加强
  今年以来,财税部门坚持把抓收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落实联合控税机制,实现了财政收入持续稳步增长。从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两个维度进行常态化调研分析,及时协调解决征收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各项收入均衡入库。认真落实“营改增”降税政策,年减税2.3亿元。安排10亿元财政调度资金支持重点企业资金短期周转,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安排专项资金0.7亿元,支持工研院科研和成果转化。落实各项扶持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确保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构建非税收入预算、征收、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和国有土地有偿出让等收入的征收管理,做到收入全额入库,不断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水平。
  (二)向上争取资金成效显著
  抢抓国家“一带一路”、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和精准脱贫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项目支持,2017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1.8亿元,同比增长5.7%。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8.57亿元,有效缓解了债务偿还压力,保障了市级重点项目实施;争取中省棚户区改造资金5.5亿元,其中3.2亿元用于鄂州机场拆迁安置;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土地出让收入计提、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渠道,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市民中心、规划馆、展览馆、残疾人康复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
  (三)各项民生事业保障有力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财政支出用于民生的比例。安排教育资金2.1亿元,用于农村义教经费、薄弱学校改造、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职业教育等,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安排社会保障资金16.7亿元,支持新型城乡养老保险、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抚恤、社会救济和自然灾害救助等工作,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城市、农村低保分别提高到每月550元和400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月740元。投入资金1.6亿元,支持长江岸线整治、湖泊生态修复和文明城市创建。筹措资金3亿元,支持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累计发放各项惠农补贴资金0.8亿元,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印发《鄂州市财政局生态价值补偿办法》,并安排资金5031.8万元补偿梁子湖区全面退出一般工业,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资金统筹整合深入推进
  统筹财政支农资金10.5亿元,全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精准扶贫资金统筹使用。统筹资金5.16亿元,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增量资金的15%和存量资金的50%,安排资金6700万元用于精准扶贫。统筹20项各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1.07亿元,用于全市21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全力整治农民生活环境、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加大PPP模式推广运用,2017年全市向财政部申报PPP项目共11个,其中通过省财政厅审核项目9个,财政部公示项目6个。
  (五)财政监管能力持续提升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

2017年组织绩效评审专家,对市直部门单位申报的100个100万以上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评审金额4.2亿元,评定符合要求项目50个审减金额2.86亿元。组织开展全市财务违规问题专项检查和“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各单位履行好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开展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各区、乡镇、村自查自纠发现问题236个,涉及金额1195.86万元,已整改问题132个,退赔金额76.95万元。清缴逾期应收未收的财政调度资金、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7亿元。成立了市政府债务委员会,研究制定债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和债务风险应急预案机制,深入排查政府举债融资项目,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总的来看,2017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总体实力不强,对上级财政补助依赖程度依然较高;二是预算约束不强、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三是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导致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预算收支平衡难度加大。这些困难和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四、2018年预算草案(一)全市预算草案全市地方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630000万元,比2017年增长8%。地方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201000万元,增长4%。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各区财政预算经同级人代会审查批准以后,市财政再将汇总的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市直预算草案
  1、市直公共预算草案
  (1)市直公共预算收入
  市直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219000万元,增长8%。其中:增值税47300万元、企业所得税6600万元、个人所得税64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800万元、房产税5900万元、土地使用税5700万元、耕地占用税9500万元、环保税3300万元、非税收入114700万元。
  (2)市直公共预算支出
  市直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590000万元,增长5.2%。其主要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00万元,增长4.7%;公共安全支出26200万元,增长5.1%;教育支出80100万元,增长4.3%;科学技术支出21800万元,增长4.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00万元,增长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00万元,增长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000万元,增长0.4%;农林水支出32500万元,增长2.5%;城乡社区事务 55000万元,增长18.2%。
  (3)市直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2018年市直资金来源为590000万元,其中2018年本级财力预计280000万元,省级专项补助、政策性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预计310000万元,安排地方公共预算支出59000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018年市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目标为215137万元,具体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098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23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00万元、其它政府性基金收入105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018年市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14697万元,具体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安排支出209800万元、污水处理费相关支出323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支出156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05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44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目标为5020万元,其中市昌达公司租金收入5000万元,其他企业上缴利润20万元。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5020万元,其中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金支出5000万元、国有资产监管经费20万元。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
  2018年市级社保基金收入预期目标为383026万元,增长1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增加55499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2353万元,增长23%;失业保险基金收入5060万元,增长93%(大幅增长的原因是2018年缴费费率从1%提高到2%);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2259万元,增长2%;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481万元,增长17%;生育保险基金收入873万元,增长6%。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
  2018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总支出为383332万元,增长8%。其中: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6770万元,增长8%;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182万元,增长63%(增长较大原因是我市领取失业保险人员待遇提标);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8192万元,增长5%;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357万元,下降3%;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831万元,增长63%(增长较大原因是二孩政策放宽,生育率上升)。
  (3)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
  2018年市级社保基金预算当年结余为-306万元,累计结余为195744万元。
  (三)两个开发区预算草案
  葛店经济开发区地方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200000万元,增长43.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10000万元,增长61.5%。
  鄂州经济开发区地方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29620万元,增长9.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5000万元,增长9.2%。同时将开发区市政建设及道路配套工程、杨湖路北部片区、周铺智能制造示范园市政建设工程等PPP项目财政支付列入财政预算及中长期财政支出规划。
  五、完成2018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
  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指导思想: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设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质量和效益,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航空大都市、打造湖北特色产业增长极提供有力保障。
  (一)实施积极有效财政政策,支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全力支持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建设。争取省级支持,调增我市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发行限额,筹集资金支持机场核心区建设。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建设空港CBD及机场配套设施。
  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筹建空港产业基金,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支持引进符合我市产业政策的行业龙头企业。整合财政各类政策性资金设立产业发展资金,精准有效支持产业发展,做大做强省级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
  支持科技创新企业“五链融合”。全面落实“121”人才池、“33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财政支持政策,设立1.92亿元重大科技专项,支持重点科研机构落户、首台套重大科技装备政府采购。
  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制度,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加大督办检查力度,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改革财政调度资金使用方式,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支持企业降低成本。
  (二)全面落实民生政策,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财政支出继续向基层基础倾斜、向农业农村倾斜、向社会保障倾斜、向基本公共服务倾斜,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民生政策,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努力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重点支持“社区40工程”,把社区建成服务群众的坚实阵地。继续加大投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持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大教育投入,建设城东学校、市二中和鄂州中专。加大卫生投入,新建儿童医院,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建成市精神病卫生中心。加大文化体育事业投入,建设吴都生态廊道体育公园。加大公共基础设施投入,新建150公里通村公路,新投放60辆新能源公交车。安排资金6126万元弥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安排精准扶贫资金6800万元,比上年增加1100万元,推进中央、省、市级涉农资金整合,支持打赢扶贫攻坚战。落实精准扶贫资金监管,落实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和责任“五到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引导作用,支持“三乡工程”,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田园综合体。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力度,推进“厕所革命”,全面完成21个省、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加大对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的支持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完善横向生态价值补偿机制,深入实施生态价值工程,支持梁子湖全面禁捕。出台激励政策,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土地整治。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按照质量和效率优先、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原则,以土地出让收入为主要内容,积极稳妥调整市与区(开发区)、街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提高市级对全市基本公共服务的统筹能力和各区(开发区)自身发展能力,调动市、区(开发区、街办)积极性。
  继续完善零基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改革预算分配方式,取消各部门的预算基数,依据有关政策和当年财力,逐项审核年度支出预算。通过建立“能进能出”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倒逼预算部门主动谋划工作、主动暴露和解决各种遗留问题,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按照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要求,完善一般公共预算,做大做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做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改进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
  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归并支持方向、扶持对象和用途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集中财力办大事。整合设立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统筹规划建设硬件平台和大数据中心,打破部门壁垒,克服多头建设、重复建设,实现数据共建共享。整合市直办公楼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设立改革专项经费,推进投资审计、广电体制等领域体制改革。同时,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将城建专项资金、教育专项资金落实到每个预算单位和预算项目。探索对部门中央、省、市项目资金打通使用机制,实现一个预算管到底。
  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报、审核、批复。加大绩效评价力度,绩效评价范围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和财政资金,倒逼预算部门增强自我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对绩效好的项目优先支持,对绩效差的项目进行整改、调减或撤销。引入第三方预算绩效评估,探索项目预算绩效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
  提高预算透明度。把提高预算透明度作为提高财政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主要抓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完善预算公开的方式方法,加强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解疑释惑,提高财政透明度。
  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发挥市债务委员会职能,全面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切实防范财政风险。继续清缴逾期应收未收的财政调度资金、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没有使用的项目资金力度。依法加强PPP项目管理和棚户区贷款资金管理。
  依法征税,为实施积极有效财政政策提供财力保障。深化财税征管体制改革,开征环境保护税,加强部门协同征管,完善门面房出租税收、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税收、规模较大门店经营户税收等征管薄弱环节,做到应征尽征。深化非税征管改革,理顺非税征管体制。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性,把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作为增强财力保障的重要来源。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财政依法治理能力
  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推进财政工作的坚强保障,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头脑、指导财政工作。强化“四个意识”,积极主动将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当中,逐步实现由“理财”向“理政”转变,不断提高“理政”能力。
  提高重大政策重大决策的执行力。紧紧围绕中央、省出台的重大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梳理落实任务清单,科学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将目标任务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实施标准化绩效管理。将标准化管理和绩效管理有机融合,注重顶层设计、精准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实施绩效考评、注重全员参与、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等关键环节,充分调动干部干事的积极性,不断提升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以制度为核心的财政治理体系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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