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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报第一期】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

关于鄂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常委会公报       2018-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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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5日在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曹励
  
大会主席团:
  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鄂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8年市级预算草案。本次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鄂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17年预算执行结果
  全市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8323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2%,增长10.2%。地方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54570万元,完成预算的115.2%,同比增长15.2%。
  市级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262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8.9%,下降2.2%。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6069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6.0%,可比增长24.3%。
  市级资金来源1022820万元,资金运用1022460万元,收支相抵,净结余360万元。
  葛店经济开发区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9227万元,为预算的116.5%,增长35.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0005万元,为预算的108.5%,增长19.3%。
  鄂州经济开发区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18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9.9%,增长15.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9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6.3%,下降28.4%。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75045万元,为预算的303.6%。支出完成155067万元,为预算的271.9%。收支相抵,结转19978万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500万元,为预算的40.2%。支出3500万元,为预算的40.2%。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市级社保基金总收入完成436033万元,为预算的107%,增长57%。总支出完成456153万元,为预算的113%,增长72%,当年结余-20120万元,累计结余196221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推进资金统筹整合,加强预算执行监管,有力保障了我市各项重点及民生支出,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体实力不够强,收入质量有待提高;收支矛盾突出,预算平衡难度较大;部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够好。建议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加以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预算草案
  全市地方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630000万元,增长8%;支出预算为1201000万元,增长4%。
  市级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219000万元,增长8%;支出预算为590000万元,增长5.2%。
  市级资金来源为590000万元,其中2018年本级财力预计280000万元,省级专项补助、政策性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预计310000万元,安排地方公共预算支出590000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葛店经济开发区地方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200000万元,增长43.7%。支出预算为210000万元,增长61.5%。
  鄂州经济开发区地方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29620万元,增长9.0%。支出预算为25000万元,增长9.2%。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目标为215137万元,支出预算为21469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40万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目标为5020万元,支出预算为502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实现平衡。
  市级社保基金收入预期目标为383026万元,预算总支出为383332万元,当年结余-306万元,累计结余195744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预算安排体现了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市经济发展实际,预算草案可行。建议本次会议批准《鄂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预算草案。
  三、财政经济委员会赞成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同时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研究把握国家政策动向,精准谋划对接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和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明确重点产业扶持政策,完善负面清单,设立产业专项资金精准有效支持产业发展。
  (二)突出财政支持重点,着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整合资金资源,全力支持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建设。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的资金保障,着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精准治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环境需求。落实精准扶贫各项政策,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大农业投入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三)坚持依法理财,增强预算的科学性与规范性。逐步建立全面规范透明 、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严格依法治税管费,做到应收尽收,不断提高税比。严格预算收入管理,做到部门收入全部统筹、非税收支彻底脱钩,保证预算收入的完整性。强化预算支出管理,及时批复和下达预算,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增强预算的权威性。经人大批准的预算、调整预算、决算等事项,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预算的透明度。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按照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调整完善市与区、市与街办财政体制,增强市级财政统筹能力。进一步统筹整合专项资金,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目标评审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范围,探索项目预算绩效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强化政府债务监管,确保政府负债率不超过全省水平,积极支持推进城投公司转型发展,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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