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概览 > 常委会公报

【2018年公报第一期】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1月4日在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常委会公报       2018-04-10       
       返回列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新林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是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保障和促进我市科学发展、换道超越,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党的十九大是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划时代意义的大会,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市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领导领学、专家讲学、集中研学、个人自学等方式,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学深悟透,迅速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7次,及时作出《关于加快推进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的决定》、《关于大力推进梁子湖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关于批准<鄂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5年)>的决定》,制定了《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完成《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二审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7个,检查2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专题调研32次,视察2次,决定任免一批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质量是立法之生命。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一)坚持科学立法,突出务实管用定向选题。科学立法要求立法既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又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我市建设国际航空大都市,对文明社会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加之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对全社会文明行为促进的迫切性更加凸显,常委会将《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加快立法进度,实现当年制定当年实施(本条例已于2017年12月20日实施)。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湖泊保护工作并取得很大成效,但同时也存在水质污染、职责不明、多头执法等一些保护工作上的痼疾,常委会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从严保护湖泊出发,将《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列入立法计划,目前已经通过二审,预计于2018年通过和实施。《鄂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是我市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常委会督促市政府制定了配套规范性文件,该法规于2017年6月1日实施。梁子湖是国家水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区和二级水源保护地,被誉为“化石型湖泊”、“物种基因库”。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支持在环梁子湖区域建立湖泊治理国家示范区”。常委会高度重视,密集开展梁子湖立法调研,在省人大立法论证会上,力证梁子湖立法保护的必要性,积极争取省人大为梁子湖保护专项立法。目前省人大已经将《湖北省梁子湖保护条例》列入2018年重点立法调研项目和2019年立法计划。
  (二)坚持民主立法,确保立法充分体现人民意志。民主立法的核心是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保障人民根本利益。常委会将民主立法原则贯穿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开展立法听证走基层活动,深入村湾(社区)、基层执法单位、立法联系点开展立法调研达30余次;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微博微信等全媒体广泛收集群众意见300余条;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8万余份;召开相关部门、法人单位等协调会20余次;邀请人大代表、市民参加常委会审议等等,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人民群众意愿充分表达。
  (三)坚持依法立法,尊宪守法保证立法质量。依法立法是指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严格把关,确保立法项目在授权范围内,立法条款不违宪、不违上位法;严格遵守立法程序,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基层听证、常委会审议、修改完善、送省人大审核、报省人大批准、新闻发布等程序扎实推进。尊宪守法,严格守住立法底线,自觉维护法制统一,保证立法质量。
  此外,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一年来共接收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向省人大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
  二、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一)围绕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开展监督。组织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题调研,深入调查了解我市先进制造业、电子商务、科技创新、国有企业改革和民营制造业补短板等方面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对策建议,推动我市经济调结构、转方式、稳增长。对市城投公司投融资、市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分别进行专题视察,就防范金融风险、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强质量监管、优化资金使用效益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转办交办。对我市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价格法、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度市级决算,督促市政府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采取措施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政府全口径预算监督,创新工作方式,实行预算审查监督第三方协作,开展部门预算草案预先审查,提升审查专业化水平。积极推进市直78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推进预算执行动态实时监督,加强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与市财政局国库进行联网;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满意度测评工作,对市政府及市卫计委、人社局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二)围绕八大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监督。根据市委安排,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队,组织省、市、区人大代表和市人大有关人员组成七个调研组,对我市八大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通过对新区功能定位、发展规划、产业结构、体制机制等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常委会认识到,我市八大新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动能转换效应加速释放、多级带动格局已经形成、生态绿色发展成效明显、开放开发水平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明确提出要坚守市委布局八大新区的正确决策,加快八大新区建设步伐,提升全域鄂州发展水平,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航空大都市打下坚实基础,增加新的动能。同时,针对基础设施落后与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城市功能缺失与产城融合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产业配套滞后与大招商招大商的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城市功能、调整产业结构等建议,产生较大反响,引起市委高度重视,为八大新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参考依据。
  (三)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常委会聚焦精准扶贫、教育、城市管理等工作开展监督,促进了一批民生问题的解决。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省农村扶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认真抓好落实,积极推进我市精准扶贫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进一步强化依法管理理念、狠抓城市管理薄弱环节、不断创新城市管理工作等审议意见,推动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下力气解决交通秩序混乱、市民出行不便和卫生脏乱差死角等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南部分小区小高层水压供水不足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市水务集团急群众之所急,加快建设城南供水加压站,预计2018年上半年可投入使用。此外,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教师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开展了防汛备汛工作视察。
  (四)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提出目标任务不细化、制度不完善、宣传不到位等审议意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加大宣传力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细化分解减排指标,制定完善了《鄂州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工作2017-2018年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旅游法和省旅游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针对媒体反映我市梁子湖风景区管理混乱等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大旅游普法宣传力度、推进旅游规划和建设、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优化旅游公共服务等审议意见。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主动回应,积极进行整改。对我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大梁子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生态林业等情况开展了调研。以“呵护一方水,共筑生态城”为主题,深入开展鄂州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围绕城乡污水治理和河湖长制实施、清洁能源生产、水系综合治理、城区雨污分流、非法码头和砂站治理等10多个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并及时将采访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有力推进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两型社会”建设。

开展了“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
  (五)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相关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确保惠农扶贫资金到位等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大宣传力度、健全执行工作联动和联合惩戒长效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等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对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情况及法治鄂州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建立常委会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确定每月18日为市人大信访接待日,由主任会议成员轮流进行接访。进一步加大人大信访工作力度,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32件,督促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开展网上信访工作,登记率、回复率、办结率均为100%。
  三、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做好决定任免工作
  常委会依法开展重大事项决定和任免工作,确保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一)扎实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市第七次党代会描绘了鄂州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期的宏伟蓝图,展示了鄂州未来发展的光明前景。为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及时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变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于2017年初作出了《关于加快推进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的决定》,号召全市人民和全市各级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国家机关积极投身到加快推进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的生动实践中去,为加快建设国际航空大都市而努力奋斗。梁子湖是我市的母亲湖,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争做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示范,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大力推进梁子湖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常委会还就两个决定的贯彻落实分别进行了督促检查。
  (二)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依法依规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制度,确保省委和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一年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1人次,其中任免人大工作人员29人次;决定任免政府工作人员38人次;任免法院工作人员40人次;批准任命和任免检察院检察人员14人次。
  四、加强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切实改进和加强代表工作,积极搭建代表活动平台,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行职务,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一)加大代表培训力度。常委会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举办5期培训班,共培训代表490人次。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和专家重点讲解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分两批组织80余名基层市人大代表到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学习,实现新当选代表培训全覆盖,提高了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履职水平。
  (二)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广泛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分布在全市123个代表活动小组的21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积极行动起来,走村入户,访民情、问民苦、解民忧,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092条并全部进行分层交办督办,目前已办结987条,有力促进了我市扶贫政策的落实和扶贫措施的实施。组织代表开展“我为航空大都市献一策”活动,各代表小组围绕主题开展视察调研,听取专项汇报,提出38件意见建议,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开展代表述职活动,组织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督促市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加强与原选举单位的联系,15名代表到各自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其余代表向选举单位提交书面述职报告。
  (三)夯实代表履职平台。通过巡回检查、观摩评比、典型示范,高标准推进代表之家规范化建设,全市26个代表之家实现了有阵地、有制度、有活动、有记录、有效果。继续办好“代表专线”,通过增加期次、提升质量,吸引更多代表参与专线工作,一年来,共开通“人大代表专线”15期,上线代表30名,受理群众来电反映问题89件,发出督办函89件,通过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四)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对代表在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9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分别交由“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办理。常委会坚持定期和不定期跟踪检查,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重点建议,抓好督办落实。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积极办理,代表建议全部得到回复。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88件,表示基本满意的5件。
  五、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常委会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及机关建设,为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断加强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常委会多次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培训活动,确保常委会组成人员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不断提升精神区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集体讨论研究问题、集体作出决定。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带头到扶贫村宣讲十九大精神,认真做好“五个一”联系点、精准扶贫、文明创建、招商引资等工作。
  (二)加强机关建设。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结合实际抓好“主题党日”活动,多次举办机关学习交流会,主任会议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并带头讲党课。保持机关日常学习常态化,全年举办“人大讲坛”11期,邀请省、市有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先进模范人物宣讲十九大精神、人大业务和法律知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认真抓好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反馈的6个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加强专委会建设。常委会注重加强专委会建设,帮助专委会改善办公条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调整优化专委会干部结构,提高专委会履职整体水平,有效调动了专委会的工作积极性。各专委会密切同“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各项工作的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领导“双联双领”等制度,修订完善信访工作办法、机关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7项制度,建立机关工作月评例会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实施制度化管理,常委会和机关各项工作运转有序,更加规范。
  (五)加强理论研究与宣传。立足推进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开展课题调研,完成《创新代表履职方式、完善代表履职机制》等调研报告10篇,被省、市相关刊物采用5篇。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注重调动和发挥各级人大、新闻媒体宣传力量的积极性,与报社、电台、电视台合作开展人大专题宣传,及时把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情况宣传好,在全市形成人大工作大宣传格局,全年组织在各类新闻媒体发表人大宣传文稿近200篇。组织开展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获省人大三等奖1篇。对鄂州人大网进行全面改版升级,加强日常管理和信息更新,使人大网站焕然一新、正常运行。努力办好常委会机关刊物,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此外,常委会注重加强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增强工作协调性。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调研活动10次,对11件法律法规草案或修正案提出修改建议。加强对各区人大的指导和联系,坚持邀请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列席会议。对三区人大工作情况多次进行调研,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建设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提请市委制定下发加强区乡人大工作与建设的有关文件,积极推进我市区乡人大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区人大工作机构,推动了区乡人大领导职数和编制配备等问题的落实。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市委加强领导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支持配合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关心、支持常委会工作的各位同志和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不同程度地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主要是监督工作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代表小组活动需要进一步深化,自身建设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更好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2018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航空大都市的关键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加强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紧扣我市由“传统钢城”向“现代港城”转型的阶段性特征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最大实际,积极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在服务中心上下功夫、在科学立法上加力度、在加强监督上求实效、在关注和改善民生上显身手、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有突破、在自身建设上上水平,奋力推进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党的十九大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要深化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准确理解把握十九大报告的精髓和要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实际,对照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查找不足,明确方向,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常委会领导要带头学深悟透,带头宣讲,以实际行动带动人大机关干部的学习,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二)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依法履行人大职权。立足全市工作大局,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战略、民生改善、公共文化建设、法治鄂州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按照十九大报告的要求,依法行使好四大职权。一是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加大立法调研力度,加强法规实施监督,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新启动两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二是要切实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实行依法监督、有效监督,推动解决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扩大监督面,实行全面监督,升级监督层级,运用质询方式,提升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三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适时作出推动鄂州高质量发展等决定,使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能够得到贯彻落实,使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每一项决定都能符合法律规定、体现人民意志、受到人民拥护。四是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的统一,确保市委推荐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三)强化服务保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继续完善联系代表制度,为代表履职提供多方面的信息和服务。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工作,创新督办方式,提高办理质量,补齐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的收集、交办、转办工作短板。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活动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继续做好“人大代表专线”工作,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以“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为载体,围绕推进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进一步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建立健全代表活动机制,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四)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在依法办事的前提下,大力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探索完善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建立健全专题询问工作机制,科学选题,完善措施,深化监督效果,加大对重点问题的监督力度。加强和改进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查监督制度,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完善跟踪督办制度,对常委会审议意见,通过交办、督办、听取办理情况汇报、组织视察或检查等多种方式推动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五)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着力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把加强学习与提高能力结合起来,增强立足全局分析问题、建言献策的本领,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加强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和研究,加强同上下级人大和外地人大的联系交流。创新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在中共鄂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依法履职,为我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航空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版权所有: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联系电话:027-60830100    EMAIL:ezrd@163.com
            Copyright 2021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20153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