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0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提请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查鄂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鄂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鄂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