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
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10月28日在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李志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42.58亿元;二是暂存款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87.82万元;三是财政间歇资金逾期未收回,涉及金额9889.98万元;四是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不及时,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8056.19万元。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精准,造成预算执行率低,涉及金额3982.27万元;二是2个单位有6个预算项目执行不均衡,四季度执行率超过50%;三是2个单位“三公”经费压减不到位,较上年增加同类型开支2.63万元;四是1个单位将“农业资源区划专项”等3个项目经费173.51万元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其他专项审计情况
(一)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全市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较好,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提供了有力的资金和物资保障。但审计发现,也存在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防疫费用支出手续不完善、捐赠物资管理流程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审计揭示出的问题,各有关单位、部门审计期间迅速整改,及时分配使用专项资金91万元,补充完善15笔疫情防控资金报账资料,完善各项拨付、使用手续。
(二)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及疫情期间一次性生活补助政策落实不及时。二是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扶贫项目工程把关不严、项目设置不科学、资产未纳入村级资产管理以及产业扶贫项目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三是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不严、绩效不佳,存在扶贫资金使用率低、未发挥效益、挤占挪用、应收未收以及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安排使用等问题。审计期间,各区积极整改,退还各类问题资金30.97万元,套取扶贫资金的1个问题线索已移送纪检部门。
(三)厕所革命审计。组织对全市55232座农户无害化厕所、354座农村公厕、66座乡镇公厕、103座旅游厕所、2座交通厕所、87座主城区公厕实施了审计调查,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计划任务未完成,截止2019年12月底,全市除乡镇公厕、旅游厕所、交通厕所全部完成计划任务外,主城区公厕建成76座,占计划任务的87.36%;葛店开发区农村公厕建成4座,占计划任务的44.44%;鄂城区农户无害化厕所建成18140座,占计划任务的90.10%。另外,还存在392座应拆旱厕未拆除、4座公厕因选址不当而无法正常使用等问题。二是建设和管理不规范。部分公厕建设不达标,有35座农村公厕男女厕位比未达到应有比例2:3;有7座农村公厕、4座旅游公厕的化粪池未按标准建设,未预留清掏口;有33座主城区公厕、46座农村公厕、5座乡镇公厕、22座旅游厕所未完全按照建设标准建设到位;有4座农村公厕墙体开裂,存在安全隐患;有9个农户无害化厕所室外化粪池浮起。另外,还存在部分厕所未接通水电、横梁断裂、设施损坏、脏乱无人清扫等问题。三是资金管理不严。全市有13个乡镇、街办虚报完成厕所184座,套取专项资金36.47万元。
(四)生态补偿资金审计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梁子湖区政府未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生态价值工程的实施意见》(鄂州政办发[2017]33号)要求,及时建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二是虚报套取生态补偿资金,涉及金额25.8万元;三是挤占挪用生态补偿资金,涉及金额106.9万元;四是生态补偿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83.44万元。
四、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二)强化重大政策落实,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大整改和追责力度,完善整改长效机制。
市人民政府将认真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并在年底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