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7日在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鄂州市环保局局长 祝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我市是“百湖之市”,水资源丰富。防治水污染始终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们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支持下,以强化环保国策意识为先导,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抓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大力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由2005年的2560万吨下降到2010年的2070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由2005年的14007吨下降到2010年的13300吨,主要地表水体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河流湖泊水质达标率有所提高,水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河流水质情况。长江鄂州段“十一五”以来出境水质状况均为优,全部符合Ⅱ类水质标准。长港 2006-2009年仅樊口一个监测断面,因受新港水体交换影响较大,水质监测结果在Ⅳ类-劣Ⅴ类之间变化由于该监测断面不能代表长港实际水质状况,2009年底对樊口监测断面进行了优化调整,并增加东沟、六十两个监测断面,长港2010和2011年水质监测结果为Ⅲ类。高河港2006-2011年水质状况均为良,全部符合Ⅲ类水质标准。新港作为市区主要纳污港,“十一五”以来,除2008年达到Ⅴ类水质标准外,其它年份均为劣Ⅴ类水质。
(二)湖泊水质情况。梁子湖2006以来,除2010年因汛期大雨影响致使总磷超标,仅达到Ⅲ类标准外,其它年份均符合Ⅱ类水质标准。洋澜湖“十一五”以来水质类别均为劣Ⅴ类,营养状态指数在60.6-63.9 之间变化,为中度富营养。经多年综合整治,洋澜湖主要污染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和氨氮等均有一定下降,水质平稳向好。红莲湖、五四湖、三山湖、花马湖水质状况徘徊在Ⅲ类至Ⅳ类水体之间,不能稳定保持在Ⅲ类水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总氮。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经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表明,我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006 以来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二、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市坚持水生态立市,把水生态保护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着力提高水环境质量。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法》学习宣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在总结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成功做法,加强了水污染源头控制,强化了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在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和城镇污染防治的基础上,增加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内河船舶污染防治的规定,增加了水污染应急反应要求,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了民事法律责任。为了增强全社会水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我们坚持把《水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工作作为推动该法贯彻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积极借助新闻媒体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造势”。一是编印了5000多册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在内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选编》,印发各级领导、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二是坚持在每年的“6·5”世界环境日和 “12·4”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积极宣传《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三是以每年市人大牵头组织的环保世纪行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自觉遵守《水污染防治法》的正面典型,曝光和查处典型违法案例。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为《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工业水污染防治。一是扎实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近年来,我市投资近3亿元实施了鄂钢高炉煤气洗涤水、厂区用水循环利用及瓦斯泥综合利用工程、焦化废水集中处理工程和西排废水物化生化处理工程,武大弘元公司废水治理一期工程,吴城钢铁冷却水循环二期工程等一系列工业废水治理工程。鄂钢工业废水排放量由“十一五”初期的1600万吨下降到2011年末的不足1000万吨,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量由3800多吨下降至不足1000吨。全市工业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同时,大力优化工业布局,采取断然措施关停并转了城区内一批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中小企业,目前,中心城区除鄂钢外,基本没有重污染工业企业。二是积极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截止目前,全市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00 多个,重点排污企业做到了持证排污。三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以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为载体,积极推进污染源源头治理,促进企业节污、减排、降耗、增效。近年来,我市共对富晶电子、科益药业等9家 “双有”(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向环境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企业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今年,拟对华烁科技、浩信药业等4家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同时鼓励相关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三)加强城镇水污染防治。一是以总量减排为载体,全面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08年之前,全市没有一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每年城区2800多万吨城市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区中心的洋澜湖。“十一五”期间,我市将主城区污水处理工程、葛店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梁子岛污水处理工程列为重点减排工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快推进工程建设。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下,我市通过 BOT方式引进桑德集团建设主城区污水处理厂,投资8000万元建设两条3万吨卡鲁塞尔氧化沟污水处理生产线,10月建成投入试运行,11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达标排放。同年底,葛店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和梁子岛污水处理厂开始建设,设计日处理能力分别为2万吨和0.13万吨,2009年6月和11月建成投入运行。梁子岛污水处理厂成为全省第一个乡镇级污水处理厂。全市形成了日处理8.13万吨、年处理3000万吨城镇生活污水的污染防治能力,年削减化学需氧量5000吨,氨氮300吨,城市污水处理率由零上升到72.3% 。“十二五”,我市将鄂州开发区、红莲湖旅游度假区、花湖开发区、华容镇、长港镇和梁子岛旅游度假区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和主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以及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纳入了总量减排工程计划,深入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污染防治工作。截止目前,鄂州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长港镇污水处理厂、百洪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已完成。二是积极加强已投运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对已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实施在线监控监测和人工定期监测制度,在线监控监测实行全天候监控,人工监测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和综合分析,同时现场监管坚持每周进行一次巡查,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
(四)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为改善农村环境状况,减轻农村污染对水环境的影响,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示范,并广泛开展了“清洁乡村,美化家园”、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等各种形式的生态创建活动。从2010年起,我市在三年内投入1.35亿元重点整治环梁子湖区域和长港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农村环境,对示范区域内的生活垃圾采取“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市(区)处置 ”的模式进行收集处置;对农村的生活污水,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处理方式,因地制宜进行处理,并结合农村沼气建设与改水、改厨、改厕、改圈,逐步提高农村污水处理率。目前,第一批39个村庄环境整治项目通过了省政府考核验收,并创建了4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5个省级生态村和7个市级生态村;第二批42个村庄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按照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的要求,组织申报了2012年44个村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与此同时,广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 和“猪-沼-菜”、“猪-沼-鱼”等生态农业种植模式,实施以沼气池为纽带的农村生态家园建设示范工程和以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的小流域治理工程,实行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使农业面源污染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五)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一是编制了《鄂州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开展了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二是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我市划定的凤凰台、雨台山2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华容泥矶1个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已被省政府认定。三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监管。对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污染源、违规建筑进行了限期整治,实施了拆除、搬迁、排污口外移等措施。开展了乡镇饮用水源调查,对梁子湖、马龙水库、狮子口水库等3个湖库型水源地实施了内源治理,清除了保护区内的网箱养殖。四是加大水质监管力度。每年定期对我市饮用水源进行监测,密切关注水质变化情况,确保市民饮水安全。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统一部署,连续3年对我市主要饮用水源环境现状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均为良好。五是建立了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应急机制。将饮用水源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纳入了全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六)加强环保执法监管。一是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近年来市环保局共对800多个新、扩、改建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对选址不当或不符合产业政策的90多个项目实行了一票否决,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逐年提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对于不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不能实现达标排放、不符合产业政策或规划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按照上级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督促各工业园、开发区开展规划环评工作,从规划和决策源头控制水污染。截止目前,葛店开发区、花湖开发区、梧桐湖新区和红莲湖旅游度假区规划环评工作均已全面完成,鄂州经济开发区和武汉港鄂州区域的规划环评工作基本完成。二是加强水污染源现场监管。全市环保系统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以建立污染企业档案为突破口,采取例行检查、突击检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和夜间节假日巡查等形式,对重点水污染源加强现场检查。对辖区内涉水企业的地理位置、原料、产品、主要污染物、生产工艺、环保设施等相关资料进行了逐一核查、登记造册,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确保企业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不出污染问题。三是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连续多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每年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了高压态势。针对小选厂污染反弹问题,去年以来,我局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市领导要求,重拳出击,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专项执法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长江沿线80家小选厂、鄂城区范围内的56家小选厂和华容区范围内12家小选厂进行了彻底关闭。为全面推进全市小选厂整治工作,今年3月下旬,市环保局会同安监、监察等7 个部门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选矿行业管理坚决取缔关闭非法小选矿厂的通知》,对全市仍在生产的190家小选厂进行全面整治。截止4月中旬,除鄂城区48家有自备矿山、纳入规范整治范围、暂不关闭拆除的选矿企业外,其余142家选矿点(选矿企业)已有133家被关闭拆除,有9家正在组织拆除。目前,市环保局正会同监察局、安监局等部门对全市关闭拆除违法小选矿工作进行全面验收。与此同时,市环保局还积极开展化工、冶金、涉重等重点行业的环境风险排查,从源头上防范环境风险,确保了全市环境安全。
(七)加强重点区域水环境治理。为加强梁子湖生态保护,我市与武汉、黄石、咸宁三市签定了《保护梁子湖协议》,定期举办“梁子湖环境保护论坛”,以省委制订的《梁子湖地区区域协调发展规划研究》为指导,明确环湖各市的空间管制责任,细划适建、限建及禁建区,初步建立了共同保护、共同建设、共享利益的体制机制。与此同时,我们在梁子湖流域开展了退堰还湖、水生植被恢复和污水处理等综合整治工作,拆除了全部围网养殖。市交通部门在码头设置油污接收和处理设备,集中处理船舶含油废水。去年,环保部、财政部首次开展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梁子湖纳入了首批试点名单,并争取环保专项资金1.6亿元。根据省环保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从去年6月份开始,市环保局组织工作专班,编制完成了《鄂州市梁子湖生态环境试点项目库》,共计68个项目,投资总额7.5 亿元。按照试点项目申报要求,我市从项目库中筛选出前期基础工作较好的鄂州市梁子岛码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等7个项目作为我市申报的2011年试点项目,共争取到上级专项资金4853万元(含梁子湖管理局828万元)。此外,我们还策划了我市2012年申报试点项目,经与省环保厅和省环科院多次汇报和协调,初步确定了2012年我市申报的梁子岛码头生态改造及污染防治二期工程、梧桐湖污水处理厂等8个试点项目,总投资1556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专项资金6670万元。在洋澜湖保护方面,坚持推行工程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共投入资金2亿多元,实施了破堤还湖、清淤、截污、换水、生态护岸、重建湿地等生态修复工程,洋澜湖水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得到一定改善。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在水污染防治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水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一)水污染物减排压力很大。今年初,省政府与我市签订了“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同时签订了 2012年年度减排目标责任书。我市2012年水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均要比上年下降 2.0%。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要比2010年减少7.3%和9.7%。从总体上讲,我市水污染减排形势十分严峻。一是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我市城镇化率位于全省前列,但城镇污水处理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与此同时,全市污水管网覆盖率低、管网渗漏、支线管网建设进度缓慢等问题突出。“十二五”期间我市城镇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城市生活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新增排放量将大幅增加,减排面临很大困难。二是农业源减排任务艰巨。由于我市分散式畜禽养殖占较大比例,不利于农业源减排技术的推广和具体措施的落实,同时,我市水产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污染占较大比例,导致农业源减排压力较大。
(二)改善水环境质量面临挑战。城中湖洋澜湖近年来水质虽有所改善,但仍为劣V类水体,全面恢复其生态功能达到III类水体标准,还需要我们付出很多努力。梁子湖作为跨区域湖泊,不同行政主体之间协调机制尚未真正建立,梁子湖地区发展无序的局面长期得不到根本改变,给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带来很大困难。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保护和改善其他水体生态环境的任务也十分艰巨。
(三)全市环境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当前,我市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由于自然、历史等原因,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还未完成,粗放型发展方式尚未根本改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现,开始进入环境突发事件的高发期。近年来,我市由于各种原因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发生,如2009 年的武黄高速化学品泄漏、长江沉船盐酸泄漏,2010年的蒲团乡危化品泄漏,2011年鄂钢三水源死鱼事件等。这些突发事件虽然由于处置及时未造成大的环境危害和负面影响,但我们也应该高度警惕,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四、下步打算
水环境质量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水污染防治始终是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头等大事。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以保障民生为宗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第一,进一步强化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国家“十二五”规划中的刚性目标。当前,环境容量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瓶颈,完不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会影响我市发展大局。必须下更大的决心,用更大的气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打好污染减排攻坚战。一是认真实施“十二五”减排规划和年度减排工作计划,按照“减量优先、先易后难、综合推进、确保目标”的原则,健全减排项目监管制度,加快重点减排项目建设,确保减排工程顺利实施,推进工程减排。二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持续推进结构减排。三是在建立完善的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做到“一企一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推进管理减排。四是建立完善部门减排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工业、生活、农业、交通运输等各个领域的减排工作。五是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健全落实减排预警、“问责制”和 “一票否决制”,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第二,着力改善重点水域环境质量。继续开展洋澜湖综合整治工作,积极推进利用德国促进贷款洋澜湖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管网及污染源普查、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调蓄池、洋澜湖底泥清淤工程、洋澜湖生态修复及环湖美化工程、洋澜湖湿地公园、污泥处理处置等六个工程,恢复洋澜湖生态环境,逐步使其达到水体环境功能要求。切实做好梁子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进一步充实完善《鄂州市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库》,重点充实湖岸生态隔离带、渔船油船改造等生态效益显著的项目,同时跟踪协调向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申报的试点项目,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投向我市梁子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推进力度,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发挥示范效应。
第三,切实强化环境监管。一是强化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型)项目盲目增长。二是强化排污许可制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进行排污申报,申领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总量排污。三是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对超标、超总量的,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以及死灰复燃的小选厂等违法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四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演练,深入开展化工企业排查整治,深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对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障饮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后我们将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进一步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建立健全全防全控的防范体系,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人水和谐,为建设“五个鄂州”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