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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公报第一期】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常委会公报       201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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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7日在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鄂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古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和发展。 

 一、紧紧围绕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市检察机关围绕“五个鄂州”建设总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力度,努力营造“四个环境”①,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型犯罪,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依法及时介入侦查,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密切协同公安、法院等部门,深入推进“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9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89人,提起公诉895人,其中起诉故意杀人、放火、强奸、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38人;起诉诈骗、盗窃、抢劫、抢夺等侵财型犯罪嫌疑人257人,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 

 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全市检察机关将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检察机关重要的政治任务,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强化对侵害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案件的打击力度,为经济发展营造平等、公开、透明的发展环境。共审查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等案件16件19人,起诉9件11人;审查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案件11件20人,起诉6件9人。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着力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全市检察机关按照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总体部署,坚持把查办职务犯罪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部门协作配合和相互制约机制,积极探索“提前介入、前置引导”的办案模式,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8件38人,其中查办大案8件8人,要案1件1人。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原则,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对建设领域、涉农惠农领域、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分析,提出预防检察建议41件; 

 以“惩防并举,保障民生”为主题,开展举报宣传周和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开展警示教育、预防宣传、预防调查等94次;进一步完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查询907次;制作廉政宣传片1部,被省检察院评为特等奖。 

 突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全市检察机关把“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准确监督”贯穿检察工作始终,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1件、监督撤案5件;严格执行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规定,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件次;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督促行政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件;认真组织“另案处理”案件专项检查活动,发检察建议1件,追诉16人,建议有关部门作行政处理 3人,督促追逃21人,抓获在逃人员4名;开展法律监督调查38件,拓宽了监督渠道。二是强化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开展职务犯罪同步审查27件27人,提出量刑建议321件,发检察建议3份,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办理刑事抗诉案件4件4人。三是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格局,受理不服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裁判案件32件,立案审查20件,提出抗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提请抗诉13件,抗诉综合改变率为100%;办理执行监督和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0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件,法院已采纳12件。四是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监外执行的“五种人”每季度清查一次,每半年进行重点回访;开展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检查和规范监管执行专项检查活动,对监管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8起,发检察建议1件。 

 二、紧紧围绕确保稳定,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将确保“十八大”社会稳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  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全市检察机关坚持热情接待、细心疏导、依法办理,加强对可能产生涉检信访问题的源头治理,制定了执法办案风险预警、处置、防范工作机制。建立信访人员信息库,健全信访分类处置机制,实行信访人员动态跟踪管理,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59件。深入开展涉检信访案件排查化解专项活动,依法妥善化解涉检信访案件10件。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办理了我市首例司法救助案件,促进了息诉罢访和矛盾化解。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坚持以监督促管理,加大对社会管理领域违法犯罪问题的查处、监督力度,推动社会管理主体依法服务和管理,坚持结合执法办案,及时发现案件背后的社会管理问题,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动向,每半年进行一次社会治安动态分析,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针对性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设立“青少年维权岗”,开展“远离犯罪巡回法制宣传校园行”活动,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预防为先、分案受理、专人办理、专项监督、调查回访的“五位一体”机制。将检察工作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到基层,在葛店开发区、梁子湖区涂家脑镇设立检察便民服务站,在鄂城区院建立流动检察服务车工作平台,深入到10个乡镇、100个村组(社区),受理群众举报和来访70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300余人次,为群众表达诉求提供了方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全市检察机关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两减少两扩大”②的要求,加强逮捕和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加大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保护力度,全面推行逮捕工作说理制度,积极探索刑事和解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2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3人。 

 三、紧紧围绕公正执法,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执法公信力建设作为立检之基,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推进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 

 强化执法理念教育。结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本职岗位业务规范和高检院、省院关于办案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讯问询问管理、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等方式,“倒逼”规范执法,进一步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 

 加强执法硬件建设。根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执法22项任务的要求,市检察院高效率、高标准建成了规范化的办案工作区,在看守所设置了检察机关讯问室,完成了同步录音录像设施建设,对办案区域进行视频监控“全履盖”,实行讯问室“强制物理隔离”,充分运用现代化科技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市院办案工作区被省院授予全省“示范办案工作区”。 

 严格文明规范执法。一是强化自查自纠,全市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定期召开执法工作分析会,认真查找执法办案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确保规范执法监督到位。二是狠抓内部监督,在办案工作区设立办案监察室,自侦部门办案向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建立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对安全防范、执行办案纪律、廉洁办案等实行跟踪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警察规范化管理,积极做好技术保障工作,实行“审押”分离、“审录”分离,健全审讯人员、押解人员、录制人员协作配合和相互监督机制。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由市院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成检查组对全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适时进行督促检查。一年来,跟踪监督职务犯罪案件30件30人,对涉检信访、自侦、不捕、不诉等 22件案件进行了评查,无违法违规办案情况发生,进一步巩固了去年规范执法教育整顿活动成果。 

 四、紧紧围绕素质强检,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注重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突出抓好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大思想教育力度,积极引导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端正执法思想,着力解决精神状态不佳、作风纪律松散、执法理念不正、执法水平不高等问题。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涌现了省首届“十大法治人物”李晓宝、市第六届“十大杰出青年”熊涛等一批先进典型。积极参加“双联双促”、“三万”等活动,进企业,听取建议意见,当好企业发展的护航员,进农村,了解社情民意,当好农村发展的指导员,进校园,关心留守儿童,当好农村娃娃的辅导员,共结对帮扶贫困户36对、为残障儿童捐款4000余元、为群众解决各类困难10余件,进一步增进了检民感情。 

 突出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市院党组把加强班子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建立健全“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班子科学决策、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得到增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组织开展了严肃查处执法不公、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腐败案件专项行动、检企预防腐败共建等活动,坚持每月观看一部拒腐防变专题片,在院图书室建立廉政书柜。强化纪律作风,强化财务、车辆、机关安全管理,开展检务督察26次,发督察通报13期,全年没有发生干警违纪及安全责任事故问题。 

 突出抓好调研培训工作。市院党组注重在统筹安排、系统规划上下功夫,注重在提高调研成果数量和质量上下功夫,注重在成果转化服务工作大局上下功夫,共形成调研成果51篇,被各级采用46篇,《社会管理创新语境下的检察工作机制探究》入选全国第十三届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检察理论水平大大提升。全市检察机关以实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为契机,积极开展“两法”知识培训工作,邀请国内知名法学专家进行“两法”知识授课,组织“两法”知识考试,开展“两法”知识竞赛,共开办各类培训班8 班次963人次,检察干警业务素质得到提高,为“两法”实施做好思想、工作、保障准备。  五、紧紧围绕固本强基,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强化基层院内部整合改革工作。今年6月根据省院部署,市院党组积极向市委、市人大报告,启动了华容区院、梁子湖区院内部整合改革工作,撤销了基层院10余个内设机构,改由5个部负责全部检察工作。改革后的检察院实行扁平化、大部制管理,实行案件管理和案件办理相分离、诉讼工作和诉讼监督相分离。由于市、区两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大力支持,较好的解决了基层院内部整合改革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干部职级待遇等瓶颈问题,确保了基层院内部整合改革顺利完成,市委、省院给予了充分肯定。自今年7月1 日运行以来,华容区院、梁子湖区院办案资源有效整合、诉讼效率明显提高、工作机制运行良好,干警面貌焕然一新。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全市检察机关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为目标,进一步落实省院基层院建设20件事项。加大对基层院建设的指导力度,建立健全了“全面管理、分工负责、统筹协调”的执法管理模式,对两个基层院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优化了班子结构,录用了7名公务员,缓解了基层院检察官断档问题,以“两房”建设③为重点,抓好科技强检项目的落实。 

 强化检务保障工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检察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和侦查指挥、证据收集等办案办公装备建设,积极推进科技强检项目建设,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科技含量逐步提升。 

 按照“落实、增效、规范、创新”的要求,加强了案件管理、执法管理相关的综合管理工作,设立了案件管理中心、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强化检务管理,在规范化、精细化上下功夫,机关保密、档案、机要通道、后勤管理规范有序,检察机关办文、办会、办事能力进一步增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市院对2012年“人大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梳理,逐项进行了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机制,主动报送各类信息、简报,增进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全面了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指导,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执法检查,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完善检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积极开展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促进“阳光执法”。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积极运用检察机关官方网站等媒体进行社会宣传、沟通与互动,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应对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 

 当前,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基层基础工作仍然是全市检察工作的薄弱环节;二是法律监督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仍然存在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的能力和素质与形势的发展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着力推进检察工作“三个体系”④和“五个检察”⑤建设,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全面提升我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服务民生、发展创新和队伍建设水平,为建设“五个鄂州”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坚持“立足职能、服务大局,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维护稳定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鄂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探索具有鄂州检察特色的服务思想、服务措施、服务方式,并贯穿检察业务各个环节,确保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为我市“五个鄂州”建设作贡献。 

 二、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统筹推进各项法律监督工作。正确把握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关系,统筹推进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协调发展,在执法办案中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注重执法为民、保障民生,更加注重法律监督。 

 三、找准检察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不断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立足检察职能和鄂州实际,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延伸服务触角,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求突破、在强化法律监督方式方法上求突破、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上求突破、在深化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上求突破、在强化和创新队伍建设上求突破,努力打造具有鄂州检察特色的“品牌”工作。 

 四、强化自身监督管理,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把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放在同等位置,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自身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执法办案制度和执法办案纪律,实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各个环节全流程化管理,落实办案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全过程监督,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五、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强化理论学习,突出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将“十八大”精神贯穿到检察实践全过程,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活动中,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和发展理念。加强班子建设,突出抓好班子学习、团结、廉洁、纪律、作风五个方面,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培育检察文化,大力培养和推介先进典型,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用健康向上的检察文化占领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的文化阵地,培育具有完备人格、高尚情操、高雅情趣的检察队伍,形成人文和谐之气、干事创业之风的发展之势。 

 六、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检察机关惩防体系建设。积极营造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不断提高班子素质,努力打造过硬队伍,正确行使权力,经受各种考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相关解释  

 ①“四个环境”:一是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二是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四是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②“两减少两扩大”: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一些罪行轻微的人员,依法减少判刑、扩大非罪处理;非判刑不可的,依法减少监禁刑、扩大适用非监禁刑和缓刑。  

 ③“两房”建设: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建设、专业技术用房建设的简称。 

 ④“三个体系”:以坚定政治方向、服务大局为基点的检察工作方针政策体系;以“四个维护、两个促进 ”

 ⑥、营造“四个环境”为基点的执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工作体系;以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基点的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体系。     ⑤“五个检察”:实力检察、创新检察、法治检察、文明检察、人本检察。 

 ⑥“四个维护、两个促进”: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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