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大概览 > 常委会公报

【2013年公报第四期】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公报       2013-12-13       
       返回列表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为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少杰带领执法检查组,于9月18日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残疾人基本情况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分析,我市残疾人数量为60970人,占总人口的5.69%。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20470人。按照地域分布为:其中鄂城区6675人,华容区4158人,梁子湖区3957人,葛店开发区1262人,鄂州开发区845人,凤凰街道1202人,古楼街道1145人,西山街道1226人。按照残疾类别分布为:视力残疾2355人,听力残疾1058人,言语残疾259人,肢体残疾9654人,智力残疾3063人,精神残疾3163人,多重残疾918人。
  二、“一法一办法”贯彻落实情况
  “一法一办法”修订实施以来,特别是近两年来,我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始终以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为主线,以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以解决残疾人最直接、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宗旨,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效能,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为建设“五个鄂州”和我市实现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市荣获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市、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市残联机关党支部被评为全国、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残疾人工作得到了中国残联和省政府残工委的充分肯定和表彰。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有效保障“一法一办法”顺利实施
  1、注重加强领导。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残疾人工作,多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残疾人工作,就“一法一办法”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和部署。审议和印发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鄂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等政策文件。二是市政府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进行了统筹规划。如在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中,把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设施建设作为改善残疾人民生的重点,纳入其中,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在制定出台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等重大决策时,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融入了发展大局。三是市政府在研究制定社会保障政策时,对残疾人这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给予了重点考虑和特殊关爱,出台了多项扶助残疾人的特惠措施,并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和服务工作列入了年度“十件实事”工作任务。
  2、注重强化部门职责。市政府残工委对各成员单位的残疾人工作职责进行了分解。各级各部门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全市社会发展大局,围绕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坚持部门主抓,及时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发改委对残疾人事业建设项目的立项予以倾斜和扶持;民政部门在低保、大病救助、临时性救助和危房改造工作中,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救助范围,实行优先救助,切实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教育部门加大特殊教育机构改扩建力度,落实残疾学生减免补助政策,积极支持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卫生部门免费为残疾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重性精神病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提升了残疾人医疗康复水平;财政部门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关于彩票公益金地方留存部分按比例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规定,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残联举办残疾人就业招聘会,开发公益岗位扶助残疾人就业,全面落实残疾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3、注重督导检查。市政府残工委经常组织召开工作会、协调会、督办会,对重点工作和关键指标,安排市政府办公室和残工委秘书处深入一线督查办理、跟踪推进,及时掌握有关信息,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进行督导检查。实现了建设目标责任化、重点指标定量化、检查指导日常化、责任追究制度化。通过督办、检查、考核,推进了“一法一办法”的顺利实施。
  (二)大力宣传“一法一办法”,营造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1、把握节点抓宣传。围绕残疾人保障法、中央7号、国办发19号、省委10号文件和全国、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精神等广泛开展法律政策宣传,把握“全国助残日”、“盲人节”、“聋人节”、“爱耳日”、“爱眼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了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残疾人先进事迹报告会、残疾人艺术团演出等多种主题宣传活动,在《鄂州日报》、鄂州电视台开辟了专题节目,多次举办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专栏宣传。
  2、突出典型抓品牌。市残联在全市“创先争优”活动中推出了广大残疾人心目中的“苏姐”、苏柳英这一典型人物,得到了省残联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并向中国残联、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宣传部汇报了学习宣传苏柳英的有关情况。省委创先办、省残联和市委、市政府分别作出了向苏柳英学习的决定。《人民日报》、《湖北日报》等新闻媒体报道了苏柳英先进事迹;全市各级各部门举行苏柳英先进事迹专场报告会19场。“苏姐”这一服务品牌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形成了一定影响,苏柳英在全国第四次残疾人事业工作会和全省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上分别作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代表进行发言。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中央媒体报道了十八大代表苏柳英的先进事迹。十八大闭幕后,苏柳英受邀到各地各部门宣讲党的十八大精神17场次,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氛围日益浓厚。
  3、面向社会抓引导。市政府把苏柳英作为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楷模,特批苏柳英为市级劳动模范,引领和激励社会各界共同关爱和助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已成立“苏柳英扶残助残小组”393个,成员达2158人,为残疾人广泛开展生活救助、医疗康复、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帮扶服务,形成了“学习雷锋,助残为乐,团结友善”的社会道德风尚。
  (三)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一法一办法”的实施惠及了广大残疾人
  1、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一是协调制定和落实残疾人分类救助、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特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等保障政策,全市有6952名残疾人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为4947名特困残疾人发放了生活补助。二是落实残疾人医疗保险救助政策,在落实医保普惠政策的同时,实施了城镇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等特惠政策扶助。残疾人参加各类医疗保险参保率93.61%,其中7082人享受了医疗保险缴费补贴。三是落实残疾人养老保险政策。推行了按照最低缴费标准全额补贴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参保费用的特惠政策,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2.37%,其中享受政府补贴6106人。四是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了危房改造重点帮扶对象,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部门在改造过程中积极落实补助资金,全市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1300多户。同时,寻求省残联的支持,对部分残疾人危房改造家庭还进行了再次补贴,残疾人的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五是全面实施了“阳光家园计划”, 推行寄宿制托养、日间照料托养和以家庭照料为主的居家托养服务。2009年启动这项工作以来,全市为重度智力、精神和丧失生活能力的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2961人次。
  2、残疾人康复服务成效明显。一是将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了全市城乡一体化和综合改革范畴,对34个城市社区和106个农村新社区的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进行了全域谋划。坚持建设标准一致、服务内容一致、考核方法一致、经费补贴一致,促进了全市城乡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建设的顺利推进,已建成城市和农村示范社区残疾人康复站42个。二是引进资金、引进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创办华仁康复医院,吸纳社会资金500多万元,并经过了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核批准,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和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训练等服务。三是组织社区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政策咨询、心理疏导、转介治疗和康复等服务,为社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1万多人次。初步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残疾人社区康复模式,得到了张海迪主席等中残联、省残联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赞赏。四是重点实施了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精神病防治、白内障复明、聋儿听力语言训练、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项目,帮助2万多名残疾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
  3、残疾人就业服务措施得力。一是大力实施残疾人就业优先战略,采取资源整合、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措施,打造鄂州开发区残疾人福利企业创业园和华容创业园等规模化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示范园区,积极争取国家康复扶贫贷款,在发展和扶持福利企业6家,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470人。二是实施残疾人创业扶持“双百工程”,注重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发挥残疾人自身优势和特长,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帮助残疾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商贸业、服务业、盲人按摩业等产业,全市残疾人小店主、小老板已达316人,残疾人种养殖家庭农场72个。三是积极开发公益岗位,扶助残疾人就业。市政府连续两年开发180个公益岗位,专项安排城区“禁麻”后的残疾人车主和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就业。四是通过创办“爱心报亭”、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等措施,扶助一批残疾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服务业等,大力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五是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协调,把保障金征收列入了地税部门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实行同征、同管、同查、同考核,严格督促各用人单位在纳税或缴纳其它规费前缴纳保障金,实现税费的良性互动,保障金征收从原来的50多万元发展到2012年的1100万元,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资金保障。
  4、残疾人教育培训服务逐步提升。积极开展“彩票公益金助学”、“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制定出台了《鄂州市社会扶残助学行动计划》,举办“金秋助学”、“社会助学”、“结对帮扶”等助学行动,对残疾人高中生、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了专项助学救助,全面落实了残疾学生免学杂费、免住宿费,补贴寄宿生生活费等扶助政策,残疾人特殊教育发展步伐加快。建立了1个省级培训基地、5个市级培训基地。探索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培训专业技术人才新模式,对创业园福利企业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职工和有意向到福利企业就业的残疾人、农民工开展了“订单式”培训。累计完成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2650人次,培训后的残疾人就业率达95%以上。
  5、残疾人无障碍建设顺利推进。全市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区无障碍应改造总数2600个,改造完成数1430个,完成率达到55%。工作中,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城乡一体化和“四城创建”整体规划,实行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建立了1个市级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开通了电视手语新闻栏目和助残通短信互动平台,举办了盲文培训和交流学习活动。认真组织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共投入资金147.2万元,对符合改造条件的237户残疾人家庭进行了无障碍改造。其中,肢体残疾人家庭159户、听力残疾人家庭46户、视力残疾人家庭32户。
  6、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开展了残疾人特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建立了残疾人体育、文艺训练基地,成立了残疾人书画、文艺专业委员会、盲人阅读推广委员会,多次举办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乒乓球赛、特奥运动会等文体活动。在全国和全省残疾人体育竞赛活动中,我市残疾人运动员荣获金牌18枚、银牌9枚、铜牌14枚,被省体育局授予全省群众性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在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评选、残疾人摄影大赛等活动中,有45篇作品获奖。社区和“农家书屋”设立了残疾人“图书架”,发动社会爱心人士向社区和农村残疾人捐助图书。盲人歌手程前参加中央电视台的《星光大道》,获得了2012年第一期星光大道周赛冠军。
  7、残联组织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一是大力推进市级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投资1500万元,建成了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技能培训、求职登记、信访维权、残疾人证办理等服务项目,已成为市级残疾人服务示范窗口。二是加强区级服务设施建设。华容区投入200多万元新建了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的区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鄂城区投入180万元建成了面积1200平方米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梁子湖区投入120万元建设了面积1000平方米的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三是整合社会资源,鼓励民间资本发展残疾人服务业,引进资金800万元,创办了华仁康复医院等3家民营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机构。四是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投入资金600多万元,建成残疾人社区康复站42个。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我市在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困难与问题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
  (一)扶残助残的意识还不够强。“一法一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得还不够到位,公众对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不多,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对残疾人的偏见依然存在,歧视残疾人、损害残疾人权益的事还时有发生。一些单位和部门片面认为贯彻“一法一办法”是残联的事,与本单位关系不大,支持和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残疾人自身对法律法规也了解不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
  (二)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欠缺。一是经费来源比较单一。近年来,残疾人事业业务范畴不断拓宽,但我市各级财政预算内残疾人事业业务经费少,如市级财政预算数一直是23.5万元,多年来没有增加。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主要依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撑,该项基金目前征收额约1千万元,扣除上解省级资金和征收手续费用后,可用资金约850万元,相对所承担的支付任务来说仍捉襟见足,且存在不少问题隐患。二是支付面过宽,是典型的“撒胡椒面”式的支付方式。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涵盖残疾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康复治疗、生活补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甚至“禁麻”部分经费等几乎所有涉残工作的各个层面,造成许多业务不能全面展开,不利于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三是政策落实被迫打折扣,执行“一法一办法”还存在不少差距。很多政策甚至不能公开对社会宣传,只能按照谁先报、谁的资料齐全、谁的工作更细致,就谁先享受的原则,实行指标控制,不能做到同等条件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如特困残疾人生活补助项目,湖北省实施方案明确的补助对象范围为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无劳动能力、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市残联经摸底调查,按照这一政策规定,全市应补助对象约1.1万人,远远超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调节保障范围。对此,我市只能通过抬高准入条件,把范围缩小至重度一、二级的低保残疾人,即使按照这一政策落实,全市应补助对象有7千人,但实际补助只有近5千人。与省、市规定相比,分别差6千余人和2千余人,差距较大,政策没有落实到位。四是保障不平衡,存在不少信访隐患。残疾人事业涉及方方面面,但我市残疾人事业经费几乎全部依赖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供需矛盾相当突出,存在严重的信访隐患。如盲人、下肢残和低保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问题,符合条件的约8千人,目前只为30人办理了免费乘车证,导致残疾人信访不断,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
  (三)残疾人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一是保障水平低,难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如最低生活保障金方面,按现行低保标准,低保对象领取的低保资金仅能满足他们最低水平的衣食需求,且残疾人低保对象还要额外支出康复治疗等特殊费用,不能左右兼顾,基本生活需求仍未得到解决。二是残疾人的一些特殊需求还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存在许多空白点。如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护理托养需求等,现有的基本医疗、基本养老、最低生活保障等普惠型社会保障制度无法解决,需要专项制度来保障。?
  (四)残疾人的服务需求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一是康复难。如全市目前已办证的精神残疾人有3千多人,他们绝大部分需要住院治疗,但我市现有的精神病医院和优抚医院精神科规模小,即使新建设的市精神卫生中心投入使用后,总床位也不到300张,无法满足精神残疾人的治疗需求。脑瘫、偏瘫、截瘫等肢体残疾人治疗主要依靠华仁康复医院及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康复科承担,且许多康复项目仍未列入医疗保险目录,残疾人康复难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就业难。残疾人总体就业率低,失业率高,就业不稳定。福利企业数量偏少(全市大小福利企业才6家),规模偏小,安置能力有限,基本上处于饱和状态。残疾人受身体条件和资金等限制,市场竞争力弱,个体就业难度很大。行政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就学难。我市特教学校目前仅开设了聋哑儿童教学班,盲童、脑瘫儿童、自闭症儿童教育和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发展还处于空白,残疾少年儿童的教育状况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四是出行难。许多残疾人出行需依靠无障碍设施进行,近年来,我市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整体推进较为顺利,但许多生活小区和部分公共场所未按有关标准实行无障碍设计和建设,城区一些已设置盲道、坡道的道路被占用现象较为严重,残疾人出行难的问题仍很突出。
  四、工作建议
  1、尽快落实残疾人免费乘车政策。根据“一法一办法”规定的盲人、下肢残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的对象范围,我市符合条件的约8千人,按我市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办法,经与市交通局磋商,以每人每两天乘车一次计算,应补贴经费140多万元。建议将此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证此项政策落实到位。
  2、加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工作。党和政府对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工作非常关心和重视。“一法一办法”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与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1〕27号)都明确提出“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为贯彻落实这些要求,根据我市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的现状和需求,建议在现有的聋儿语训中心、脑瘫康复中心的基础上,设立鄂州市康复幼儿园,从政策、资金和管理上予以扶持和帮助,在开展康复训练、提高残疾儿童听力和言语表达能力的同时,强化学前教育,提升残疾儿童学习能力、社会适应能力,让更多的残疾儿童顺利进入普小,享受残健融合教育。


版权所有: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联系电话:027-60830100    EMAIL:ezrd@163.com
            Copyright 2021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20153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