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0日在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胜利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9月18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在,我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作报告。
执法检查采取听汇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执法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市人民政府、梁子湖区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情况的汇报。深入到残疾人企业鄂钢福兴福利公司、东港社区残疾人服务站、残疾人刘红波创业基地和太和镇残疾人托养中心等地查看,听取单位负责人、残疾人职工、残疾人代表对贯彻“一法一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一、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自“一法一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切实把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作为事关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更加重视,对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更加支持,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更加关注,广大残疾人奋发进取的态势更加强劲,依法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一)深入学习宣传,努力营造扶残助残良好氛围。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一法一办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国际残疾人日”、“全国助残日”等各种残疾人重大节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报道“一法一办法”和有关政策,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以及残疾人中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好典型。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残疾人工作更加重视,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更加关心,残疾人的自强、自立意识也日益增强,扶残助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促进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残疾人政策保障措施。市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总体布局,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在残疾人就业、医疗、教育、生活救助等方面,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鄂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鄂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鄂州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鄂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等各种政策文件,完善了残疾人生活保障政策、医疗保险政策、养老保险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初步建立了城乡一体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体系,有效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环境。
(三)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一是地税部门把保障金征收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实行同征、同管、同查、同考核,严格督促各用人单位在纳税或缴纳其它规费前缴纳保障金,实现税费的良性互动,保障金征收从原来的50多万元增长到2012年的1100多万元,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二是推进残疾人福利企业创业园建设,拓宽残疾人的就业渠道。大力实施残疾人就业优先战略,结合全市招商引资和开发园区建设,打造鄂州经济开发区残疾人福利企业创业园和华容区创业园等规模化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示范园区,引进民间资本发展残疾人福利企业,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贷款帮助发展福利企业。三是积极开发公益岗位,扶助残疾人就业。开发180个公益岗位,专项安排城区“禁麻”后的残疾人车主和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就业。四是扶助一批残疾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服务业等产业,大力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委托培训、政府项目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累计完成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2650人次,培训后的残疾人就业率达95%以上。
(四)着力抓好服务,逐步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按照“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要求,逐步建立完善了市、区、街道、社区康复网络体系,积极推行残疾人康复服务新措施,做实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一是将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城乡一体化和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大局,对34个城市社区和106个农村新社区的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进行了全域谋划。已建设完成城市和农村示范社区残疾人康复室42个。二是抓好重点康复项目的实施。开展了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精神病防治、白内障复明、聋儿听力语言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项目。已帮助2万人次的残疾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
(五)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制定出台了《鄂州市社会扶残助学行动计划》,市残联、市教育局结合残疾人特殊教育实际情况,注重提高残疾少年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不断完善残疾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办学条件,加强特教师资力量培训,设立康复幼儿园、少儿康复培智学校,在市特教学校创办了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举办“金秋助学”、“社会助学”、“结对帮扶”等助学行动,全面落实了残疾学生免学费、免杂费、免住宿费,补贴寄宿生生活费等扶助政策,残疾人特殊教育发展步伐加快。
(六)培育服务品牌,不断改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在全市“创先争优”活动中推出了广大残疾人心目中的“苏姐”——苏柳英这一典型人物。省委创先办、省残联和市委、市政府分别作出了向苏柳英学习的决定。《人民日报》、中央创先争优活动简报、中宣部新闻局《新闻阅评》、《湖北日报》、《鄂州日报》等报道了苏柳英先进事迹。“苏姐”这一服务品牌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形成了一定影响。目前,全市各级“苏姐扶残助残小组”已成立393个,成员达2158人,扶残助残行动遍及鄂州城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改革开发的深入、经济社会事业不断发展、社会结构的调整,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面临许多新情况,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
(一)全民扶残助残的意识还不够强。公众对“一法一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不多,部分残疾人不了解有哪些优惠政策,全社会扶残助残的氛围还不够浓厚。有的部门和单位片面认为是残联的事,与本单位关系不大,支持和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观念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还不够高。一是供需矛盾突出。近年来,各种类型的残疾人数量呈上升趋势,地方投入已满足不了救助需求。二是保障水平偏低。已纳入我市低保体系的残疾人,由于实行的是以户均收入确定低保标准的政策,解决不了他们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必需支出,有的处境比较艰难。
(三)残疾人服务体系有待完善。目前我市公共服务中专门针对残疾人特殊需求的服务内容仍显不足,难以有效满足残疾人对公共服务的多样性需求。如残疾人免费乘车和集中供养的残疾人衣着问题亟需解决;2008年城区“禁麻”后将129名的残疾人车主安排到公益岗位,今年公益岗位政策即将到期,这些残疾人车主安置问题也亟需解决。
三、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更好地维护残疾人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保证“一法一办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营造全民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面宣传贯彻“一法一办法”,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做好残疾人典型的宣传,进一步增强残疾人自强、自立的信心,鼓励和引导残疾人自主创业,营造人人关心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残疾人教育培训和就业等方面保障工作力度。要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要把鼓励企业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支持兴办发展残疾人福利企业、扶持残疾人创业兴业等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要适当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的优惠政策,调动福利企业投资者的积极性,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要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上岗、工资福利待遇、劳动防护、工作环境、社会保险等情况的检查,维护残疾人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在构建涵盖城乡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上积极探索创新,切实保障残疾人生活状况与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一是扩大保障对象覆盖面,将各类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减轻残疾人家属的经济负担。二是努力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结合卫生体制改革,加强残联与卫生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整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残疾人康复室资源,积极做好残疾人康复工作。三是合理配置社会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以及民间社会力量的人财物资源,建立健全残疾人长效帮扶机制。认真研究和妥善解决残疾人免费乘车、为集中供养残疾人定制换季服装以及残疾人车主公益岗位安置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要统筹规划,加强分类指导,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残疾人服务设施的功能定位要清晰,布局要合理,质量要确保,以实现错位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要注重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源参与残疾人康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从事残疾人康复服务行业的运营与管理,丰富为残疾人服务的手段和载体,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