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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机构设置       20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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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朱国和

  副主任委员:马锐

  委员:王清(女) 吕爱兰(女) 刘江峰 李池  汪丽平(女) 胡晓麟 曹欢

  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议案;对属于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协助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立法、监督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拟定和审议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案和其他议案;
  二、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及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社会建设方面的议案,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
  三、根据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和实际需要,对与本委员会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执法检查报告;
  四、受常委会委托,就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议题,组织视察或专题调研,并提出报告;
  五、围绕常委会监督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与社会建设工作相关的调查研究;
  六、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联系,听取代表意见,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社会建设方面的建议;
  七、完成有关社会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集意见工作;
  八、加强与省人大有关委员会和外地市人大有关委员会的沟通交流;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机构的联系;
  九、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对口联系单位:

鄂州军分区、市委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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