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杨晓梅(女)
副主任委员:余勇 夏俊雄
委员:明思哲 马 锐 李 波 刘丽燕(女) 张 青(女) 黄 伟
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是负责对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的专门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一、提出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草案,根据需要提出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调整建议方案。
二、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及其他议案。
三、对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根据常务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进行统一审议。
四、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涉及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五、完成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口联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联系,不固定对口联系单位和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