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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服务建设航空物流新城

立法动态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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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服务建设航空物流新城
  鄂州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2019年10月31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1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的十九大精神的生动体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实践,是推动我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措施。《条例》的出台将有效助推我市“三城一化”,加快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和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建设,将为我市现代物流业提档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现代物流业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市场需求巨大,发展空间广阔。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重点方向,是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的重要手段,是消除瓶颈制约、补齐薄弱短板、提升国民经济整体运行效率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市电商物流发展迅速,物流网络覆盖城乡,物流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物流业整体发展规模逐步壮大,未来鄂州机场的建成运营将在更大程度上促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进入黄金期。但是,我市物流业发展还面临以下问题:物流行业无序经营,社会化、专业化程度低;第三方物流发展滞后,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物流信息化水平低,没有相应的主管部门和法律依据进行整合引导;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物流空间布局杂乱;行业管理体制不顺,行业建设标准不一,统筹协调服务不畅等。我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急需通过立法加以规范引导。
  《条例》的出台,使现代物流业发展有法可依,对物流业发展规划、物流业发展服务、物流业市场监管等有重要作用,对物流园区建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物流用地保障等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在现代物流业发展服务与监管方面的相关职责,便于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物流业发展促进工作。
  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是我市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之一。市临空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将积极协调各级有关部门认真学习《条例》、严格落实《条例》,把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不断优化物流业发展服务与监管工作,加快建立现代化国际物流枢纽新城。
  一、强化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积极利用《鄂州日报》、鄂州人大网、招商引资等平台深入解读《条例》,大力营造全社会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工作的良好氛围。
  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条例》。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责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学习培训会及《条例》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等形式,促进领导干部熟悉掌握履行物流业发展服务与监管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学深悟透,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推动全社会主动遵守《条例》。深入宣传促进物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鼓励、引导广大群众尤其是物流企业、网络电商等社会主体参与到物流业发展工作中来,主动遵守法律法规,合理调整生产布局,思考物流业转型升级的对策、建议,在全市形成促进物流业发展的社会新风尚。
  二、精心设计规划,明确产业发展目标
  产业发展,规划先行。迅速依照《条例》规定,编制和实施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将现代物流业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健全相关协调机制,推动物流资源向有市场需求的枢纽进一步集聚,支持和引导武汉-鄂州国家物流枢纽做大做强,在物流运行体系中发挥骨干作用。鄂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运输规划、港口规划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规划有效衔接。现代物流业专项规划将贯穿三条主线:一是以国际航空为主线,推动铁路、港口、公路多式联运发展;二是管理职责上以集约化管理为主线,避免“九龙治水”,效率低下;三是政策支持上以合法性为主线,土地、资金、奖惩制度等设计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畅通政企交流,形成产业建设合力
  物流产业建设,企业是主体,政府作引导。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运输行业及公安、海关、口岸、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相关物流数据开放共享,向社会公开相关数据资源,为便利企业生产经营和完善物流信用环境提供支撑,加强物流服务安全监管和物流活动的跟踪监测。各物流园区之间、各物流企业之间应当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兼容:一是企业树立信心,直面机遇挑战。借力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东风,勇于自我革新,提升内在实力;二是广开思路,勇于开拓创新。企业要走集团化、信息化、智能化道路,寻求创新活力、发展动力;三是抱团取暖,形成发展合力。立足本土企业优势,通过内联外引,整合资源,使鄂州物流业始终保持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健全责任体系,保障长效良性运转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对各部门开展物流业发展服务与监管工作进行督察和验收,层层传导压力,及时对工作滞后的地方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明确企业经营责任。现代物流业转型升级,谋求高质量发展。企业作为经营建设主体,必须依法开展相关活动。按照《条例》规定,依法明确并落实企业的诚信经营、合法经营责任,将规范经营理念落到实处。
  我们将不断改革创新、大胆实践,探索现代物流业发展服务与监管新路径,努力建设国际物流核心枢纽,以现代物流业转型升级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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