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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鄂州建设的里程碑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汉桥就《立法条例》施行 答记者问

立法动态       201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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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年月日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通过的《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以下简称《立法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月日起正式施行。请问制定这部《立法条例》的意义是什么。
  张汉桥:科学立法是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前提。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条例》是规范本市地方立法的基础性法规,是地方开展立法活动、保证立法质量的基本规定。首先,制定《立法条例》是行使地方立法权的需要。年月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修改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年月日,第十二届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全省个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从年月日起可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我市要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全面推进法治鄂州建设,就需要先制定一部鄂州版的《立法法》。其二,制定《立法条例》是依法立法的需要。地方立法要牢固树立依照《宪法》、《立法法》和其他上位法进行立法的理念,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要严格依照《立法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切实遵循不抵触原则,不违背上位法的规定,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其三,制定《立法条例》是充分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主导作用的需要。地方立法要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各方配合、公众参与的“五位一体”的工作格局。立法活动政治性、综合性、理论性和实践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必须制定《立法条例》,对立法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立法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使这种主导作用体现在立法活动的各个环节,确保立法工作按程序稳步推进。
  记者:请简单介绍一下《立法条例》的制定过程。
  张汉桥:年月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市人大常委会及时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成立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选调立法干部;组建立法顾问组等“智库”;组织到外地学习考察,参加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组织的立法干部培训班,派员到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挂职锻炼。年月日,省人大常委会印发了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立法条例》(示范文本),要求各地根据示范文本,结合实际制定《立法条例》。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提供的《立法条例》(示范文本),市人大常委会起草了《立法条例》(征求意见稿),同时制定了对条例征求意见和进行修改的实施方案。随后,将征求意见稿印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以及各区人大常委会、各开发区人大联络处、各街办人大联络处、各有关单位、全体市人大代表,广泛征求意见。
  在对收集到的条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草案进行了反复修改,形成了草案送审稿。经市委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将《立法条例》(草案)提请今年月召开的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月日,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市人大常委会月日予以公布,自月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制定《立法条例》的依据和主要内容是什么?张汉桥:《立法条例》根据《地方组织法》、《立法法》及省《立法条例》等规定制定,共章条,约字。一是规定了立法权限。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限定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二是规定了立法准备。草案第二章对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编制和立法调研、法规草案的起草等进行明确,这是进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前置性工作。三是规定了立法程序。包括法规案的提出、审议、表决、报批和公布五个环节。明确了在人大或常委会上提出法规案的主体,确立了常委会审议法规案一般实行“两审三通过”制度,规定了人大法制委作为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的职责,设定了搁置和暂不付表决的程序;对法规报批的主体、时间、公布进行了具体规定。四是规定了法规解释。草案第四章对法规解释权的归属及法规解释的提出主体和处理、通过和公布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五是规定了其他事项。草案第五章对前四章未能规定的事项包括立法参阅件的提供、法规草案的说明、法规修改和废止、立法后评估、法规备案等内容作了规定。第六章规定了立法条例施行的起始时间。
  记者:我市实施《立法条例》还要做哪些工作?张汉桥:法律法规的生命在于实施。为了有效地施行《立法条例》,一是要大力宣传。让全市广大市民尤其是干部和立法工作者知道这是一部什么法规,今后如何参与、监督立法活动。二是要认真学习。《立法条例》和其他地方性法规不同之处在于它是属于程序法,今后制定的实体法规都要依据这个条例来执行。
  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员、政府立法机构及立法顾问组等立法顾问、研究和咨询机构人员都要学懂弄通。三是要严格实施。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折不扣按照《立法条例》的规定,制定符合上位法规定、有鄂州特色、务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先由市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记者:我市已经有了《立法条例》,请问下一步立法工作如何进行?张汉桥:我市已有了《立法条例》,接下来将着手实体法的制定。当前,我市正在深入推进“五城同创”。户外广告是城市的“脸面”,事关“品质城市”建设。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相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已将《鄂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作为本年度立法项目,目前正处于条例的起草阶段。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建言献策,力争今年底制定出我市首部切合实际、优质好用的地方性实体法规,推进我市“五城同创”及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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