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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开始施行

立法动态       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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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了我市第一部实体性法规《鄂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 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为规范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将进一步美化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条例出台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清芬、陈少杰先后对条例实施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目前,条例已经开始施行,各项具体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
一、完善配套规定,夯实管理基础
为配合条例实施,市城管局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制定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一是《鄂州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确立规划引领理念,注重源头管理控制。根据城市规划中对区域性功能的划分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市城管局会同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了《鄂州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草案)》。该规划按照条例规定,从城市功能定位、城市空间布局、景观特点等要求,确定了城市各区域、重要道路、重要节点户外广告的整体定位,严格划定禁设区、限制区和适设区。二是《鄂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编制了《鄂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草案)》,对户外广告和招牌的位置、规格、材质、画面、亮度等技术参数进行严格规定,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行为提供了具体明确的操作依据。三是《鄂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条例中规定利用公共载体设置户外广告的,进入特许经营平台,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获得户外广告设置的经营权。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鄂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草案)》。四是《鄂州市户外公益广告管理办法》。公益广告的设置进行每年都要进行统筹安排,既要取得各广告经营商的支持,又要确保举办市级及以上重大活动或者重大庆典活动期间公益广告的有效发布。目前,市城管局已将《鄂州市户外公益广告管理办法》作为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项目向市政府法制办申报,已被市政府列入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二、多措并举开展宣传,提高法规知晓率
为提高法规知晓率,增强法规实施效果,市城管局开展了多层次多途径的条例宣传活动。一是组织执法人员培训。条例是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依据,熟练掌握条例至关重要。市城管局计划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条例以及相关配套规定进行系统深入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执政水平。二是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印制《条例》单行本和《致广大市民及户外广告经营业主的一封信》,通过在执法的过程中沿街逐店送法上门、在凤凰广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以及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向广大市民发放,累计发出《条例》单行本2000册、《致广大市民及户外广告经营业主的一封信》5000份,提高了市民对《条例》的知晓率。三是召开广告业主座谈会。为帮助广告经营单位准确把握《条例》的内容以及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技术要领、注意事项,市城管局先后组织召开广告业主座谈会3次。四是依托媒体开展宣传。2016年12月13日,市城管局在鄂州日报社开辟专刊,刊登条例文本以及《全面贯彻落实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条例》《依法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让城市更加靓丽》等文章,对条例进行了深入细致解读。今年5月17日,在鄂州日报刊登了《致广大市民及户外广告经营业主的一封信》为条例实施作宣传。此外,还通过鄂州电视台、广播电台、全民城管网站等对条例进行了宣传。
三、简化工作流程,创新招牌管理模式
《条例》实施之前,我市招牌设置管理模式实行行政审批制度。为适应从今年6月1日起招牌设置管理的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备案制的需要,从便民原则出发,市城管局对招牌设置流程进行再造,今后设置人只需在城管部门查询获取设置技术规范,按照技术要求设置并报备即可。经过反复修改以及征求市政府法制办、法律顾问的意见,招牌设置备案流程以及备案表格制作工作已完成。5月22日,召开了招牌设置备案制专项工作布置会,确保招牌设置严格按照备案制实施。
四、依法依规,开展户外广告和招牌专项整治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科学谋划,建立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监管体系。一是严厉查处户外广告违法设置行为?。在全市开展户外广告设置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减量治乱、布局合理、美观安全、规范有序”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以违法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楼体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做到发现一处、备案一处、拆除一处,全面排查,集中整改,不留死角,分工负责加强监管,确保长效。二是及时排查户外广告和招牌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责令整改;对破损、陈旧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责令业主立即整改或拆除;对有锈蚀、松动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要求业主限期整改到位;对用电、防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责令业主立即修复或者更换;在汛期和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期,强调要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维修与保养,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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