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戴静)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凤凰街道寿昌社区组织开展立法听证走基层活动,就《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进行立法听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清芬参加活动。
活动中,遴选出的13名听证陈述人结合各自实际,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围绕立法要着重解决的突出问题进行热烈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次立法听证走基层活动既是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的重要方式,也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使制定的法规符合实际并得到有效实施。
胡清芬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立法方向。对于受到群众广泛欢迎、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文明行为,要积极倡导;对于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的不文明行为,要严厉禁止。要通过这部条例规范市民行为,解决目前我市文明创建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形成讲诚信、守信誉的法律责任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落细出成效,以法治思维推进鄂州建设全域化、高水平的文明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