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盛鑫睿)昨日,《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启动仪式在凤凰广场举行,标志着我市文明行为管理工作已进入常态化、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清芬、袁谟浩参加启动仪式。
据悉,该《条例》是我市首部综合性、系统性、内容全面的文明行为地方性法规。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明城市创建为立法宗旨,针对广大市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我市文明创建的重点、难点,提炼出环境卫生、交通出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文明行为基本规范。《条例》的实施,对深化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促进文明建设常态化、法治化具有重要意义。
胡清芬指出,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贯彻实施;要广泛宣传,使《条例》精神、内容深入人心;要严格执法,加大不文明行为整治力度;要强化监督,促进《条例》实施落细落实,用文明行为彰显鄂州魅力,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当天,现场还举办了以案说法图片展,各相关单位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并开展法治宣传有奖竞答互动活动,带动市民将文明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