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2020年6月28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7月24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 9月 1日起施行。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战略的具体体现,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的有效措施。《条例》的出台将为我市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保障公众健康提供精准的法律遵循。
近年来,随着公众环保意识和对生活质量需求的提高,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成为了环保信访投诉的热点。市生态环境局对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不能彻底解决油烟污染防治问题。造成我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主要原因有,一是餐饮营业地点选址不当,防护距离不够。二是未配套安装餐饮油烟污防设施或者已安装但长期使用不当,导致油烟排放超标。三是市民对优良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环保意识增强。四是部门职责界线不清,监管力量比较薄弱。五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条例》的出台,使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有法可依,对餐饮服务业发展规划、行业规范、监督管理等有重要作用。《条例》明确了政府各相关部门在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与监管方面的相关职责,建立健全部门间协作机制,共同做好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条例》对餐饮服务业选址历史遗留问题、环评审批、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与维护、油烟排放检测、露天餐饮及清洁能源等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
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实施是我市今后的重点工作之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积极联合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认真学习《条例》,并会同相关部门向公众做好宣传工作,把《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不断优化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的宣传与监管工作。
一、加强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召开座谈会、创文活动、入户宣传等多措并举的方式宣传《条例》。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中来,大力营造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氛围,共同做好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守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二、科学规划布局餐饮服务业场所,规范餐饮服务行业行为
我市绝大部分餐饮经营者分布在无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和居民住宅楼。《条例》结合实际,对已有的不符合选址要求的餐饮经营者“不搞一刀切”,不采取“取缔、关停”措施,实行“不得改建和扩建及逐步退出机制”;对新建的餐饮服务项目设置禁止场所,如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等地方;同时,倡导规划餐饮服务场所集聚经营区,以便餐饮经营者集中提供餐饮服务。在餐饮经营者申领工商营业执照时,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办理环保手续和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等,这项措施有助于从源头防治餐饮油烟污染,便于规范餐饮服务业。
三、强化部门间协作,促使餐饮油烟稳定达标排放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将油烟排放超标检测报告移送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立案查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对餐饮经营者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露天餐饮等进行检查,并实施行政处罚权。强化部门间协作,共同监管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行为,督促餐饮经营者稳定达标排放油烟。
四、健全责任体系,保障《条例》有效实施
餐饮经营者的合法经营责任。餐饮经营者在开办餐饮服务前,应当了解《条例》的相关规定,并按照《条例》规定,正确选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及达标排放。
坚持依法行政,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条例》从源头审批和备案到规划选址、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管、油烟排放检测等明确各部门相关职责,对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不履行职责或者履职不当的行为进行问责和追责。
我局将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统一监管,协调督促各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努力打造拥有“蓝天”、“白云”的美丽鄂州,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