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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新华: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定》精神奋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工作监督       20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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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姜新华
  第一、必须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上有新境界市委《决定》指出,要准确把握和牢牢坚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基本原则和根本要求,并鲜明地归纳为“六个坚持”,即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依法治国、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改革创新。“六个坚持”为全市各级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是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我们全体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工作者必须按照市委要求,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第二,必须在健全完善人大工作体制机制上有新成效市委在《决定》中强调,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和改善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并提出了“五个纳入”的明确要求: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人大立法、监督和重大事项决定工作纳入党委决策及其落实体系,坚持把人大选举任免工作和人大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党委干部管理工作体系,坚持把人大工作改革创新纳入党委领导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坚持把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总体部署。“五个纳入”既是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性安排,也是市委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的有力举措。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按照《决定》精神,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做好工作,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必须积极营造支持人大工作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工作的体制机制。
  第三,必须在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上有新突破市委《决定》提出,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选举任免等4项职权,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好法定会议。
  这“五个支持和保证”措施有力、操作性强,为全市各级人大依法履职提供了重要遵循。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决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中心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正确行使各项职权。一要行使好市级立法权。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坚持“开门立法”、科学立法,为“法治鄂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热点问题,切实在依法监督、科学监督、高效监督上下功夫。三要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四要开好法定会议。
  第四,必须在增强代表履职保障上有新提升我市有各级人大代表2200多名,发挥好各级人大代表作用至关重要。市委《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的“四项措施”,即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增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决定》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协助把好代表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实现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相统一。要加强代表培训,认真组织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时走访人大代表的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第五,必须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上有新举措市委《决定》强调,要围绕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加强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区乡人大建设、加强人大常委会之间联系指导和对外交往等“五个加强”,进一步抓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机关自身建设。这些要求,完全符合全市各级人大自身建设的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市委《决定》精神,在“全面建设”上下真功、出实招、见实效,努力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有为、有位、有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成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成为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鄂州实施,为“一改两化”、“作贡献、打头阵”战略深入实施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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