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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工作要点

工作监督       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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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2月24日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原则通过)
  2016年,是我市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深入贯彻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乘势而上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委六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和实施“十三五”规划,依法行使职权,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和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促进鄂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标准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2015年12月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要贯彻好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研究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全市各地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督促检查。
  2.进一步坚定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接受市委的集中统一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职尽责。健全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开展的重要活动以及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充分发挥人大机关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人大代表中的中共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委的主张和意图得到实现。
  二、加强组织协调,推进立法精细化、科学化、民主化
  3.健全立法体制。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多方配合、公众参与的“五位一体”地方立法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构。建立由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参加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和基础性等重要法规草案制度。
  4.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按照立法权限规定,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法规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和表决机制,完善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组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作用,健全法规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听证和法规草案修改征求意见、采纳反馈和奖励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5.认真组织实施年度立法计划。常委会拟制定《鄂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6.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忠诚可靠、忠于法律、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立法工作队伍。推进立法工作队伍正规化、专门化、职业化,加强立法干部的系统培训。
  三、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着力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7.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把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与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有关重大事项,结合常委会审议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将市委的重要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适时组织对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督办洋澜湖保护、吴王城遗址保护、2015年作出的决定决议的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适时作出关于批准“七五”普法规划的决定。
  四、注重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8.依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继续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市人大批准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各自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积极推动我市“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全面梳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认真抓好重点问题的跟进监督。
  9.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情况,以及社会救助、交通、棚户区改造、“七五”普法规划编制、环境保护和代表建议办理等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坚持会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制度。
  10.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及调整、审计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及市级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5年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对政府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看好人民的“钱袋子”。深入分析经济运行情况,抓住政府性投资管理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督促计划、预算的有效执行。
  11.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12.组织实施专题询问。结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组织对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13.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专题调研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鄂州、绿满荆楚”行动、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等情况。视察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决战小康工作情况。
  14.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根据《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做好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规定、办法、细则和区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15.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活动。加强对生态环保、食品安全、少数民族等工作的跟踪监督,推动有关方面切实解决民生问题,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有效挖掘特色亮点,积极推介先进典型,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16.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坚持群众路线,扎实推进“阳光信访”。加强人大信访法治化建设和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加强信访信息分析和专题调研,推动信访与常委会其他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服务的参谋助手作用。
  五、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实现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
  17.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贯彻实施《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18.完善人事任免工作机制。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切实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审议权和表决权。健全对拟任干部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等制度,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统一颁发任命书,强化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公仆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六、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19.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加强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办法,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推进代表述职制度,让代表接受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深入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发挥好代表的参谋代言作用、推动促进作用、桥梁纽带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建立并落实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继续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中的作用。增加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跟踪督办等活动的人数,保障代表充分行使权利。密切代表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扩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加快代表小组网络平台建设,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不断改进“人大代表专线”工作,扩大代表参与面。指导基层人大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扩大代表述职覆盖面。
  20.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针对代表的不同行业、职业特点,进一步加大代表培训力度。不断增强代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着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热情。继续办好“人大代表手机快报”。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为代表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拓宽代表知情参政渠道。继续组织开展政情通报活动,为代表知情参政搭建平台。
  21.加大代表议案处理和建议督办力度。健全代表建议网络管理系统,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坚持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提高落实率和满意率。加大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完善领导督办、重点督办、跟踪督办工作机制,探索代表议案、建议跨年度督办工作。创新代表满意度测评工作,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
  七、积极开展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为人大工作提供理论和舆论支持
  22.开展人大理论研究工作。制定本年度人大理论研究课题计划,组织力量进行专题研究。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重大课题调研,开展关于建设中部生物制药基地等专题调研活动。
  23.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2016年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善于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继续办好鄂州人大网、《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和《鄂州人大》杂志,不断提高网站和期刊质量。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进一步做好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充分调动、发挥好新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积极性,及时、准确、充分地向全社会展现人大工作履职情况,树立人大良好形象。
  八、进一步改进方法,加强工作联系与交流
  24.自觉接受上级人大指导。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与指导,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等各项活动。
  25.进一步加强横向工作联系。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有关规定,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召开联系会议,增进信息互通、促进互相了解;加强与外地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与交流,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工作先进经验。
  26.加强对区、乡(镇、街)人大工作的指导。根据上级的部署安排,在市委的领导下,依法做好全市区、乡(镇、街)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区级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解决人大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物质保障等问题,促进区级人大工作规范化运行;进一步加强与乡(镇、街)人大工作的联系,督促解决基层工作空心化问题,确保做到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有必需的经费保障,能够依法开展各项活动。
  九、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7.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保证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28.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整体优势和作用,形成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更加从严务实抓好新形势下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建工作,切实把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彻到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人大工作的各方面。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带动全市人大系统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把党建工作与行使法定职权一起谋划、同步推进,把党建工作特别是作风建设的成果运用到履职实践中来,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不懈推进作风建设。
  29.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培训、业务能力培训、法律知识讲座和研讨等活动,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知识结构,提高履职能力。大力推进人大工作机制创新。
  30.认真组织实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原则,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市人大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圆满顺利完成换届任务。
  31.进一步发挥专(工)委的作用。加强对专(工)委工作的领导,健全制度,改善环境,提供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抓好人大机关各委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32.提高机关服务保障水平。认真实施《机关干部实绩考核办法》,分级分类建立机关实绩考核档案。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重视机关干部的教育、培养、使用,加强对外交流,改善干部结构,提高队伍素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积极参加“三万”活动,自始至终抓好精准扶贫、招商引资、“五个一”联系基层等市委交办的中心工作。加强机关保密、离退休干部管理、用车调度管理以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努力提升服务保障质量。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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