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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全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拟任职发言

供职发言       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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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素质。我深知,只有努力学习,才能适应工作,才能胜任工作,也才能不辜负组织对我的信任,不辜负各位主任、各位委员对我的信任。学习方面,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政治素养;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三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二、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凡是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决议、决定,一定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并将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对人大审议意见,常委会交办件和人大代表平时视察、调查、检查中对规划工作提出的建议,认真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并把办理的质量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及其委、办报告,认真听取指示和指导性意见。
  三、不辱使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总结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创新工作思路,适应新形势需要。一是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开展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融合机场建设发展需求,加大产城研究,对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进行评估,对重点区域加强城市设计和研究,适时开展“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工作,建立一个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城乡空间框架体系,形成一套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蓝图;二是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修订《鄂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严格依法行政,依程序办事,同时兼顾行政效能,简化审批层级,优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个流程许可、一站式服务”;三是将规划蓝图数字化,借助于信息平台,从规划编制、规划审批到规划实施,按规定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公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廉洁自律,努力维护良好形象。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持自尊、自省、自励,率先垂范,扎扎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人,不以权谋私,不以位谋利。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与班子成员沟通交流,维护好本人和局领导班子的威信,树立规划局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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