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刘先义
按照市委办鄂州办文[2014]57号文件要求,我们带领市人大研究室、教科文卫委、城环委有关人员以及相关市人大代表,重点实地察看了凤凰大桥、市民中心、市体育中心、吴王城遗址保护等四个计划建设重点项目。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听取了市住建委、发改委、文体局、规划局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听取了市教育局、财政局、国土局、城投公司、规划院、凤凰街办、古楼街办、泽林镇有关负责人以及相关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凤凰大桥有关情况
(一)前期工作情况
项目概况:凤凰大桥起点凤凰路,止点司徒转盘,全长1558米,桥宽27米,路幅宽40米。预计工程直接投资3。6亿元,由市城投公司采用BT融资方式进行建设,2015年计划完成投资约3000万元。
前期进展情况:自2006年9月,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凤凰大桥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始,至今年10月,完成凤凰大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评审工作止。期间先后完成了大桥方案征集、公示、专家评审会、列入鄂州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详勘、可研报告的批复、第一版施工图、图纸审查并提交审查合格书、第二版施工图、社会公众意见调查等各项工作。目前,我市2015年的市政工程建设计划已编制完成,11月17日的市长办公会基本明确了凤凰大桥建设方案。
当前要做的工作:市环保局要尽快完成环境影响评价;造价编制单位应尽快完成预算编制;市城投公司要及早启动BT招商。预算编制及审计完成后,迅速启动施工。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有关建议
困难和问题:
1。大桥建设方案需尽快确定。
2。工程投资规模大,城建资金紧张。
3。社会公众仍有不同意见。
有关建议:
1。市政府要尽快明确大桥建设方案,新设计的观景亭可参考原来设计的阙楼外观及高度,且观景亭与周边环境(凤凰山庄、凤凰台、政府大楼等)的比例要相协调。
2。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众宣传建设大桥的必要性、重要性,争取大多数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3。扎实做好建设资金筹集工作。
4。有的同志提出可建湖底隧道,代替桥梁建设方案。
二、市民中心有关情况
(一)前期工作情况
项目概况:市民中心拟在现鄂州中专地块上建设,占地面积约4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地下设施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市民服务中心、市民图书馆、城市档案馆等3个部分。市民中心工程预计直接投资3。9亿元,由市财政投资建设,2015年计划完成投资8000万元(不包括拆迁)。
前期进展情况:今年8月份,市规划局、规划院委托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启动了市民中心的前期策划、选址论证、规划论证等工作。10月底,策划和论证工作已完成,并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市民中心规划初步论证建设市民服务中心、市民图书馆、科技馆、城市规划展览馆、群众艺术馆、城市档案馆等6大部分。经综合考虑项目用地面积、建设规模、功能环境、市民需求等条件和因素,11月17日市长办公会明确,市民中心主要建设以下3个部分:
1、市民服务中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服务的重要平台,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效能监督等多功能于一体,专门服务于人民群众的一站式综合性服务中心。
2、市民图书馆:面向所有年龄段市民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市民文化生活品质。
3、城市档案馆:承担全市档案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职能,是全市档案的存储、利用中心。
科技馆考虑在市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城市规划展览馆、群众艺术馆另外选址建设。
当前要做的工作:市政府明确,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为市民中心的建设主体。管理中心要尽快确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市政府要明确市财政局、住建委、教育局、规划局、审计局、征收办以及行政服务中心、档案局、文体局等相关部门的具体实施责任。尽快完成项目规划方案、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争取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鄂州中专在校生的分教安置工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有关建议
困难和问题:
1。鄂州中专现有在校生1600多名,学生分教安置、学校整体搬迁特别是实验设备搬迁难度大。
2。中专搬到何处?目前还没有明确。
3。工程投资规模大,市财政有较大压力。
有关建议:
1。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局、文体局、规划局等单位,要根据市民中心建设方案,整体规划好、设计好各场馆建设规模、内容和形式。
2。市教育局在座谈中提出,鄂州中专搬迁选址原在鄂城新区,要尽快落地建设。
3。只有先安置好鄂州中专,才能建设市民中心。鄂州中专现有一座邵逸夫基金会捐资建设的“逸夫楼”。中专要搬迁,势必拆除“逸夫楼”,是否需事先征求邵逸夫基金会的意见。
三、市体育中心有关情况
(一)前期工作情况
项目概况:体育中心选址在城南葛山南麓、迎宾大道西侧。此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沪蓉高速、汉鄂高速南北相依,鄂州大道、广山路东南相连。规划总用地面积1230亩。其公益性体育场馆项目有3个:3。5万座的标准体育场、5000座综合体育馆、1500座游泳馆,总用地面积262亩,总投资估算8。13亿元。项目建设模式可有两种选择。一是采取公益+商业模式建设。“两馆一场”公益性场馆,由投资商出资完成建设,其用地由市政府按划拨价供地。公益性场馆外的剩余土地(约968亩)由投资商面向市场进行商业开发。面向市场出让的968亩土地纯收益,全部用于公益性场馆建设。公益性场馆在交付使用后,由投资商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维护,每年为我市提供定量的免费公益服务。二是“两馆一场”由市财政投资建设。公益性场馆外的剩余土地(约968亩)则进行招商投资建设。
前期进展情况:该项目是湖北省政府批准的《鄂州市2004—2015年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中的重点建设项目。2011年4月市发改委批准新的建设方案立项,5月市规划委员会同意选址方案,2012年8月市规划局就已出具用地绿线图。目前已形成鄂州体育中心项目招商推介书,招商内容已分别在市文体局网站和市招商局招商网站挂网。已先后接待包括中建三局在内的一些大型企业实地考察并进行了洽谈。
当前要做的工作:尽快最终确定建设模式。若采取第一种建设模式,则尽快成立由市领导挂帅的体育中心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由城投、国土、招商、文体等部门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编制可研报告,做好规划设计,细化投资估算,明确详细的建设方式、合作模式、谈判条款、优惠政策等等,让开发商一目了然,提高招商效果。若采取第二种建设模式,则尽早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财政投资建设“两馆一场”与剩余土地进行招商建设同步进行,以尽量缩短工期。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有关建议
困难和问题:
1。筹建工作力量分散,缺少强有力的统筹协调。
2。对体育中心建设的定位、布局均缺乏明确指向。
3。泽林镇需搬迁5个自然湾近600户,工作量较大。
有关建议:
1。尽快明确建设模式。
2。在成立建设领导小组的同时,成立招商专班,整合各方力量,加快推进筹建工作。
3。制定农户搬迁方案,提前启动搬迁工作。
四、吴王城遗址保护项目有关情况
(一)前期工作情况
建设背景:吴王城、史学界称六朝(吴、东晋、宋、齐、梁、陈)武昌城,又名吴大帝城,其遗址距今已有1790余年的历史,是我国南方地区现存六朝古城中最早的一座,也是我国唯一已经确知的、年代最早的三国都城遗址。2013年3月由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推进保护工作。吴王城遗址是鄂州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不可估量的稀缺资源。加强对吴王城遗址的保护,是传承历史文化、开发利用文化旅游资源的现实需要,是着眼于城市长远发展、打造历史文化名城、提升鄂州文化软实力的重大推力。2013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吴王城遗址保护工作的决定》。
项目概况:吴王古城实体保护范围,北至长江边,东抵凤凰路,南至武昌大道以南250米,西至南浦路,面积约0。6平方千米,保护范围线在实体保护范围外50米,建议控制地带在实体保护范围线外100米。由市财政投资建设,由于总体规划尚在进行中,投资规模还未估算。
前期进展情况:2013年下半年以来,市文体局先后制定了《吴王城遗址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要求,明确了相关单位责任分工。与江西省文物保护中心签订了《吴王城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委托设计合同书》。向国家文物局争取对该规划项目立项和规划资金。目前,国家文物局已对保护规划立项,规划编制资金100万元已经到位,市级规划资金100万元已列入预算。邀请省文物局考古所、江西省文保中心参加,编制了考古预算,初拟了考古方案,初步开展了考古勘探。
当前要做的工作:与江西省文保中心加强联系沟通,尽快完成总体规划方案。同时开展考古勘探工作。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原市五金制品厂、窑货院292户居民的外迁安置方案。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有关建议
困难和问题:
1。遗址考古难度大。遗址内可供考古勘探的地块极少,遗址地面仅见的只有南城垣一段,对地下遗址的考证工作缺失。目前仅有江边名门世家及窑货院等极为有限的地块可供勘探,很难探知吴王城遗址全貌,为规划提供科学依据的难度非常大。
2。遗址保护范围划定难。遗址被公布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后,需划定和重新上报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但一方面遗址范围内历史环境风貌破坏严重,考古资料不足,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依据不足。另一方面遗址范围内区域早已成为我市城区繁华地带,区域内建筑林立、业态丰富、人口集中。如何处理历史和现实的关系,合理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也是当前的难点。
3。遗址保护与房地产开发协调难度大。目前在保护范围内有3处开发项目,均在遗址公布为国家级文保单位前已启动,办理了相关手续,其中名门世家为城中村改造项目,恒利·考棚秀园为市粮油食品机械工业公司旧城改造项目。为妥善处理项目建设与文物保护关系,市文体局多次去省局汇报沟通,但均未有结果。
有关建议:
1。建议在省考古所提出考古调查方案后,由市政府牵头,省文物局、市相关部门及省市有关专家参与,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考古方案,做好协调和推进工作。
2。待遗址保护规划总体方案完成后,建议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对设计方案进行研讨并论证,形成一致意见后上报国家文物局审批。
3。由于遗址年代久远,遗址原貌难寻踪迹,建议有选择地适中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