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财经委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自去年以来,鄂州市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按照监督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集中力量、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着力推进市直部门预算监督工作。通过对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的探索,积极推进政府部门预算编制的规范化,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人大预算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坚持提前介入,严把部门预算编制的审查关。市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全面加强市直部门预算编制监督工作中,始终坚持四个原则,即:坚持民生优先,保证重大政策的落实和重点支出的需要;坚持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坚持依法理财,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科学理财,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一是统一编制口径。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确定预算编制口径,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切实减少部门预算与决算间的差异。二是加强绩效评价管理。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推进市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凡没有绩效评价的项目一律不准列入预算。三是实行部门预算审查。市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自2013年12月全面启动201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审查工作,成立由市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组成成员、市审计局选派人员组成的部门预算审查组,对市直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草案进行一般性审查,对市教育局、卫生局等16家单位进行重点审查。主要对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情况及城市建设维护支出、环保专项资金、经建口项目支出、农林水事业发展项目进行重点审查,对2014年政府性基金和社保基金预算草案进行了一般性审查。通过审查,审查组审出了有关费用预算安排超出定额标准、项目提报依据不足、预算构成事项不合理等十余项问题。审查组针对这些问题,边审查边及时与被审单位沟通,做到边审边改。审查组审查结束后,向市财政局送达了《2014年市直部门预算审查情况反馈》,指出了审查中发现的预算收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了七条审查意见。市财政部门结合审查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对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进行认真修改完善,促使预算编制更加规范。
坚持事中监督,严把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关。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是保障部门预算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市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于今年8月首次开展了对政府部分部门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审查工作。这次审查有几个突出特点:一是注重审查效果。为了保证审查效果,从审计、财政部门选出业务过硬的专业人员,由市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牵头,分成三个小组,分别对市规划局、水务局、卫计委三家单位进行审查,制定了预算执行差异分析对照表用于对比分析。二是注重审查内容。对三家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一般性支出、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支出的收支情况进行了审查。此次审查查看了相关会计报表18本、账簿90余册、会计凭证500多本、预决算报表12本、相关政策性文件依据22份。审查中注重部门财务收支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凸现部门预算的刚性约束力。三是突出审查重点。根据三个单位的实际情况,重点审查了市水务局的水利建设资金、市卫计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市规划局的城乡规划编制和基础测绘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并进行了延伸审查,查看项目建设情况,评估资金的使用绩效。这次审查涉及预算资金4576万元,审查发现了资金到位不及时、资金投入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提出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等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形成了三个单位的专项审查报告,分别反馈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坚持公开透明,严把部门预算公开的执行关。进几年,市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积极推动财政预算公开,向社会“摊开”自己的“账本”。为加快预算信息公开的步伐,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财政资金公开目录》,督促政府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并多次听取市财政局公开情况的汇报,提出意见建议,推动预算公开工作的稳步有序开展。5月18日前,市直76家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在市政府网站上均实现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的全公开,市民均可网上直接查阅相关部门的预算信息,真正实现了部门预算信息公开透明,更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绩效管理,严把部门预算监督的实效关。为将预算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加大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对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切实提高预算监督的实效,市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采取了下列措施。一是狠抓审计问题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逐项进行跟踪检查。特别是针对市审计局在审查2013年市卫生局、环保局、房产局专项资金执行中所发现的套取资金、挤占挪用资金等8个专项问题,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深入三家单位开展整改督查,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截至今年9月底,共纠正违纪违规问题金额4.81亿元,占应整改金额的99.3%。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审计建议368条,完善各项制度45项,进一步从制度和机制上加强资金监管,为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和管理长效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在对政府部分部门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审查工作完成后,我们进一步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使三个单位的审查报告得到了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由分管副市长亲自督办整改,在市级预算单位中产生了较大反响。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立即对“三公”经费管理、杨叶镇中沟套清淤工程资金管理不规范、规划局超标配置办公设备等20余项具体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并将有关整改情况向市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进行了汇报。截止今年10月底,我市“三公”经费为6050万元,同比减少4320万元,下降幅度达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