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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蔬菜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理论探讨       201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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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秀华带领市人大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对我市蔬菜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实地察看了东港生态农业园社、纯之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沼山源芦笋种植合作社和元隆蔬菜生态示范园等建设情况,听取了市农委、市蔬菜办等负责人有关情况的汇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蔬菜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坚持把蔬菜产业作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来抓,以“壮大规模、调优结构、提高品质、树立品牌”的工作思路,狠抓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推进蔬菜产业基地规模化、栽培设施化、生产标准化、品种特色化、产品绿色化、服务社会化、经营产业化的集约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初步构建了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有效供给、功能多样、优质高效的现代蔬菜发展新格局。
  (一)生产规模持续扩大,产量产值稳步增长。2014年,全市完成蔬菜种植38。9万亩,同比增长1。8%;产量100万吨,同比增长3。1%;产值24。3亿元,同比增长6。6%。蔬菜产业呈现出快速健康发展势头,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专业化蔬菜基地、园区、生产合作社、生态种植园,种植规模不断扩大,蔬菜产业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劳动力转移。
  (二)产业布局不断优化,区域特色基地形成。经过多年来的统一规划和发展,突出“长江、长港、环梁子湖三线”特色带、“两菜两瓜一藕”板块基地,实施区域化布局,既有规划完善中的百里长港沿线、长江沿线、环梁子湖沿线城乡一体化蔬菜大棚示范带地建设,又有以武汉为中心8+1城市圈“城中菜园、市中游园”的高效、生态、特色、休闲都市蔬菜园的筹划与实施,逐步形成了以杨叶、蒲团为主的精细菜,杜山、临江为主的反季节蔬菜,燕矶、新庙为主的红菜苔,花湖、太和、沼山、东沟为主的水生莲藕,涂镇为主的藠头,蒲团、杜山、长港为主的西甜瓜等一批优势蔬菜板块、基地。
  (三)设施栽培快速发展,科技支撑作用明显。“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全市大力发展高效蔬菜产业,通过鼓励支持科技人员以技术承包、入股等方式参与农业生产经营,加快生态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应用。通过组织举办各种培训班,聘请国家级、省级专家巡回讲座,有效提高了菜农科技种菜水平。稳产高产优质的标准化蔬菜生产基地不断增加,蔬菜产业抗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14年底全市蔬菜设施栽培面积达3。3万亩以上,其中:日光温室0。06万亩,大中棚1。9万亩,小拱棚1。34万亩,产量13。2万吨;设施种类不断改进,部分传统中小拱棚已基本改造成水泥结构大棚和镀锌钢管大棚,改造规模达到0。8万亩,日光温室种植面积实现从无到有。设施大棚、健康栽培、频振式杀虫灯、防虫网、喷滴灌节水设施等无公害蔬菜生产关键技术得到大力推广,优质、安全、生态的蔬菜生产大幅提高,特色良种转化率达80%以上,蔬菜产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四)产品质量安全明显提高,品牌化建设取得新突破。近几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鄂州市关于规范和加强蔬菜无公害生产实施办法》、《鄂州市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鄂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等制度,通过大力推广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严格控制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投入品进入生产流程,从源头上保证了蔬菜质量。通过蔬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控平台建设,对全市各蔬菜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蔬菜批发市场等进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加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逐步推行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和建立完善蔬菜产地质量可追溯制度,有效避免了有毒蔬菜流入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逐年提升。通过实施蔬菜品牌战略,品种结构进一步优化,特色蔬菜、品牌蔬菜效应日益显现。池湖的“梁心”牌番茄、燕叽杨叶的“紫燕”牌红菜薹、临江“江晓”牌、“临春”牌的菜苔、白菜、辣椒、茄子、蒲团的优质小王子礼品西甜瓜、东沟、太和的莲藕等一批全国和地方著名品牌,在国内外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规模化发展速度偏缓,集约化经营程度偏低。新型蔬菜生产经营组织数量少、层级低、规模不大,没有形成较大规模的连片联户蔬菜生产和产业园区,且辐射周边地区带动农民致富能力有限,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  二是产业组织化程度不高,产业链服务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产业带优势不突出,设施栽培面积小,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不强。我市70%以上的蔬菜基地规模小,生产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低,基础设施老化,蔬菜新品种的引种和育种、移栽、维护、病虫害防治等技术都普遍比较落后,严重制约了我市蔬菜产业发展。
  三是龙头企业偏少且带动力不强,加工能力弱,加工层次低,竞争力强的产品品牌不多。全市每年加工新鲜蔬菜总量不足6万吨,严重制约了我市地产蔬菜的消化与保值、增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种菜积极性。
  三、几点建议
  1、继续加大生产基地规模建设,促进蔬菜产业规模发展。围绕我市生态农业发展的战略调整和发展定位,发挥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扩展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集约化,不同层次的蔬菜生产基地为突破口,不断扩大规模生产,转变生产方式。认真落实有关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的政策,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和引导蔬菜种植大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蔬菜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培育和壮大蔬菜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新型农业主体。积极推进产业融合,结合生态旅游,发展融生产性、休闲性、生态性、寓教性于一体的休闲观光型和种植、采摘体验型的蔬菜产业,不断探索提高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优美、农民收入增加的蔬菜产业发展新模式,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2、强化科技支撑作用,促进蔬菜产业安全发展。大力引进、推广实用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优化蔬菜品种结构,扩大特色品种种植,加强蔬菜生态种植园区、无公害生产基地、设施栽培、种苗基地建设,实行标准化生产,提升蔬菜产业档次。坚持“商标兴菜”、“品牌兴菜”,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基地建设和品牌认证及标志管理,加大主导产业品牌建设力度,整合现有产品品牌,引导已形成产业规模、知名度较高、特色鲜明的原产地产品申办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放大品牌效应,提升我市蔬菜产业的竞争能力。健全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逐步建立蔬菜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完善全市蔬菜质量安全信息监控平台建设,促进蔬菜生产、销售等关键环节的检测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实现蔬菜从菜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监管和安全控制。
  3、加强政策扶持和服务指导,促进蔬菜产业健康发展。要加大财政投入,充分发挥和放大新菜地开发基金的引导功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工商资本、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和外资投资蔬菜产业,改善蔬菜生产基地和交易市场基础设施,推进蔬菜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提升蔬菜质量标准化、生产设施化、产品特色化水平,形成社会投资、市场融资、政府引导发展蔬菜产业的长效机制。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行之有效的蔬菜产业化经营形式,积极推进特色蔬菜产业发展,加快发展优势蔬菜产品精深加工,培植品牌,壮大蔬菜支柱产业。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蔬菜农技推广和各类服务载体建设,着力抓好新型农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从事蔬菜产业的技能培训,加快生态农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打通农业生产服务“最后一公里”。强化市场信息网络和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认证、在线查询、网络化销售、专业化运营的营销体系,搞活蔬菜流通市场,保障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和蔬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让市民吃上优质、无公害的放心菜,促进蔬菜产业健康发展。
  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3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汉桥带领市人大内司委组成人员对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检察院和鄂城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汇报,召集市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代表和律师代表进行了座谈,听取对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
  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在着力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断加大反贪工作力度,为建设法治鄂州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严肃查办大案要案,彰显反贪工作威慑力。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反贪工作,领导班子齐心协力,切实承担起了反腐败的责任。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85件85人,反贪污贿赂工作实现了立办案件数、查办大案数、查办要案数三个逐年上升。一是坚决查处发生在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查处党政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案件9件9人,立案侦查处级干部3件3人。二是认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针对近年来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领域和行业中的突出问题,立案侦查发生在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发放环节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件10人,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0件20人,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9件19人。三是深入查处商业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针对商业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多发易发的情况,通过深入开展各项专项工作,深挖窝案串案以及社会关注、群众不满的具有全市影响的大案要案,严惩“小官大贪”和农民身边的腐败。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2件32人,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案件37件37人。查办了鄂州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受贿窝串案6件6人,市医保系统工作人员虚报国家医疗保险基金贪污案、村级组织人员贪污挪用涉农惠农资金案件11件11人。
  (二)着力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一是注重加强廉政教育,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制作廉政公益海报、拍摄微电影等方式,形成具有鄂州地方特色的廉政宣传模式。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整合检察机关开展预防刑事犯罪、职务犯罪和诉讼违法“三项预防”职能。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村级干部贪污、挪用征地补偿款、土地租金等职务犯罪三农建设专题预防。针对未成年人性格特点、犯罪规律,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检校共建”活动,注重抓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开展诉讼监督预防,加强对国土、规划、环保、卫计等行政执法部门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监督。通过整合职能优势,提高了预防职务犯罪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重大项目深度预防。在七大新区设立7个检察服务站,主动与相关单位、企业对接,将预防职务犯罪融入到企业日常管理中。通过整治预防,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不断减少。
  (三)不断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完善反贪污贿赂工作机制。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修改后刑诉法对反贪查案工作的新要求和贪污贿赂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以规范化建设推动工作机制的健全完善,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一是开展规范文明执法、办案安全防范、同步录音录像等专项检查,集中解决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受利益驱动办案、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二是通过健全完善全方位监督机制,实现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全市检察机关对办案实行流程监控、质量管理、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统一接收、保管、移送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开具法律文书,强化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严格实行“审录分离”、“看押分离”等制度,落实办案工作区视频监控、强制物理隔离、同步录音录像、“一案三卡”、案件评查等24项规范执法“倒逼机制”,将纪检监察工作前移至办案一线,促进规范执法。三是完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对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案件等“七种情形”进行监督。
  (四)注重增强队伍素质,提高反贪污贿赂工作水平。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将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反贪和预防工作队伍。一是抓学习,提高队伍政治素质。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活动,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业绩观,解决干警司法理念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不断总结和探索反贪工作经验和方法,注重以反贪理论成果促进反贪案件质量提升。二是抓业务,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反贪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硬、业务精的专业化反贪队伍。采取以老带新模式,手把手传授办案经验,注重培养办案能手,提高反贪干警的实战能力。市区两级检察机关联合查办的淘汰落后产能领域系列贿赂案被评为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十大精品案件”。三是抓作风,提高干警廉洁从检意识。市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把查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放在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突出位置,制定了《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落实问责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案件,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检察纪律的严肃性。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意见、廉洁从检若干规定的案件,滥用检察权违法违规办案的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反贪污贿赂工作力度不够大。与党中央有贪必反、有腐必惩,对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零容忍”,“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相比,我市检察机关在惩治犯罪的力度上还存在不足,还未真正形成更为强劲的主动出击和持续打击的高压态势。
  (二)反贪污贿赂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传统的侦查方式难以适应反贪污贿赂的新形势,对线索的研判和深挖机制还需要完善,对修改后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技术侦查措施研究、运用得还不够,还未形成顺畅地采用技术侦查措施的运作机制。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三)反贪污贿赂工作合力还未形成。检察机关各内设机构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和整体效能还需要加强,线索移送、情况反馈、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等工作制度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等部门在犯罪线索和违纪线索的相互移送,以及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的联动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四)反贪污贿赂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少数干警对修改后刑诉法关于反贪查案工作的新要求还不适应,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反贪污贿赂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基层检察院反贪部门工作力量不足,反贪队伍年龄梯次结构不够合理,业务骨干“青黄不接”问题较为突出。
  三、几点建议
  (一)主动适应反腐新常态,努力实现反贪工作新作为。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反腐败工作是受全社会广为关注的,中央对反腐工作是决心坚定的。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对反腐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做好充分估计,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重视对行贿犯罪的打击,从源头上遏制受贿犯罪的发生,不断净化社会风气。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自觉克服就案办案思想,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切实做到依法文明规范办案,努力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狠抓落实,突出工作重点,推动全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保持惩治贪腐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确保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突出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索贿受贿案件。深入开展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对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研、扶贫救灾、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检察机关要及时介入、严肃查处。深入开展农村反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对严重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农村基层组织人员侵占集体财产、截留上级拨款、索要村民贿赂、利用征地贪腐等情况要予以高度重视。积极拓宽举报渠道,在信访等传统举报方式的基础上,鼓励网络实名举报,及时公正有效处理群众举报,完善和落实举报人保护制度,发动更多群众共同打击贪污贿赂犯罪。
  (三)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反贪污贿赂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一把手”的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结合典型案例,分析研究新时期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前瞻性的检察建议,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配合,提高反贪污贿赂社会预防水平。注重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多样性、适时性和实效性,把宣传法治和预防职务犯罪贯穿于履行检察职责的全过程,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反贪工作的良好氛围。在依法打击的同时,结合执法办案,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源头上进一步减少贪污贿赂犯罪的发生。
  (四)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推进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建设。牢固树立法治和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反贪队伍全员业务培训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专题学习培训,切实提升法治理念和法治素质。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不断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增强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规范合法采集证据,依法适用强制措施,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五)加强反贪队伍建设,打造过硬反贪工作队伍。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基础上探索创新,不断提升惩治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能力。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和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检察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通过专项业务、岗位技能等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办案能力。完善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增强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和检察机关各部门之间的整体作战能力,提高突破复杂疑难案件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通过办案讲评、案例指引、业务培训、岗位交流等多种途径和方法加大对年轻干警的培养力度,努力造就一批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人才。突出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筑牢廉洁从检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决防止和纠正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公正廉洁高素质的反贪污贿赂工作队伍。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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