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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度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通知公告       20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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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我市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为做好鄂州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地方立法工作,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拓宽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度立法建议项目。请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问题,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立法建议项目包括法规名称、立法必要性、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重点问题、立法依据等主要内容。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可以是原则性的,也可以附带法规草案文本。征集项目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鄂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编:436099  电子邮箱:ezrdyjs@163。com  

联系电话:3830723  18971989927  

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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