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6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为了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现将该草案及其说明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请于2017年5月3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反馈,也可直接登录鄂州人大网"地方立法"栏目进行评论,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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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