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修改<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的决定》已由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主任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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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修改<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的决定》已由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主任会议于2022年2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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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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