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基本情况
编制人数 53名;财政供养人数 94 名,其中:在职 45 名,不占编 6 人,离休人数 2 名,退休人数 41名。
(二)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机关召开的多项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视察服务工作。
2、编印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编印《人大工作简报》等内部刊物。
3、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负责市人大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5、承担市人大机关的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工作。
6、负责市人大机关的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及安全保卫工作。
7、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同省人大常委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联系;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机关组织、人事事项;组织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市人大机关的接待和外事服务工作。
9、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部门预算指标
(一)预算收入总指标1385.52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财政拨款1385.5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385.5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0万元。
(二)2016年测算部门总支出1385.52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45.8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9.6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性支出315.98万元。
4、项目支出4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