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务公开

鄂州市人大预算审查经费2017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财务公开       2018-06-29       
       返回列表

一、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
  全面落实政府全口径预算监督,创新工作方式,实行预算审查监督第三方协作,开展部门预算草案预先审查,提升审查专业化水平。积极推进市直92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等。
  (二)预算下达情况
  2017年鄂州市人大预算审查经费预算为10万元,财政拨付10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充实的依据。
  (二)组织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提交年初的计划文本和年终的工作报告,并根据各项目支出的有关绩效情况,填写《绩效目标自评表》,初步形成自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各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报告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展开评价。最后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价报告。
  (三)分析评价:此次预算绩效评价是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效益性的重要抓手,对照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各项任务,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促进工作效率提高,确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三、综合评价结论
  鄂州市人大预算审查经费按照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完成及时率、资金使用率、社会效益、满意度等共性指标以及预算审查等个性指标的主要方面进行了自我综合评价,得分为99分。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鄂州市人大预算审查经费财政拨款10万元,拨付及时,无滞留、闲置等现象。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17年底鄂州市人大预算审查经费支出4.79万元,主要是用于预算审查会议费、培训费、聘请专家审查劳务费及与预算审查相关的其他费用。资金的使用低于项目预算,原因是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一是严格按照《鄂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中鄂州市人大预算审查经费预算范围内开支。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具体规定,厉行节约,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三是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和超预算开支等违规情况。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对全市92家单位申报预算项目进行审查和确认、对全市92家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达到了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加强对政府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看好人民的“钱袋子”。深入分析经济运行情况,抓住政府性投资管理等重点加强监督,督促计划、预算的有效执行。达到了预期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群众满意度增强。
  五、相关建议
  今后将继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级预算审查预算的暂行规定》,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加大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完善机制和制度,着力抓好经费预算规范管理,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鄂州市改革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附件下载

鄂州市人大预算审查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xls



版权所有: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联系电话:027-60830100    EMAIL:ezrd@163.com
            Copyright 2021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20153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