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进一步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全面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确保省委和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二)预算下达情况
2017年鄂州市人大人事任免工作经费预算为3.5万元,财政拨付3.5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相关资料,为评价提供充实的依据。
(二)组织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提交年初的计划文本和年终的工作报告,并根据各项目支出的有关绩效情况,填写《绩效目标自评表》,初步形成自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各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报告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展开评价。最后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价报告。
?(三)分析评价:此次预算绩效评价是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效益性的重要抓手,对照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各项任务,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促进工作效率提高,确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三、综合评价结论
鄂州市人大人事任免工作经费按照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完成及时率、资金使用率、社会效益、满意度等共性指标以及人事任免工作经费等个性指标的主要方面进行了自我综合评价,得分为99分。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鄂州市人大人事任免工作经费财政拨款3.5万元,拨付及时,无滞留、闲置等现象。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2017年底鄂州市人大人事任免工作经费支出3万元,主要是任前法律考试资料费、任命书制作工本书、任前调查考察费及与人事任免工作有关的其他费用。资金的使用低于项目预算,原因是进一步规了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一是严格按照《鄂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中鄂州市人大人事任免工作经费预算范围内开支。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具体规定,厉行节约,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三是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和超预算开支等违规情况。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一年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1人次,其中任免人大工作人员29人次;决定任免政府工作人员38人次;任免法院工作人员40人次;批准任命和任免检察院检察人员14人次。达到了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依法依规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制度,确保省委和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达到了预期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市委、市政府、群众满意度增强。
五、相关建议
要完善机制和制度,着力抓好经费预算规范管理,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