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第六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第七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第八部分 2019年预算公开表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9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附件1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机关召开的多项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调查研究、视察服务工作。
2、各专门委员会拟订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草案;审议市人大及其常务会交付的议案和代表的建议,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座谈,对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拟订的法律、法规草案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3、协助安排市人大代表和在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的视察等活动,了解和掌握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情况,总结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和发挥代表作用的经验,帮助解决代表活动中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等。
4、承办市人大代表和我市的省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补选、罢免的有关工作和市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负责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
5、负责提出五年立法工作规划草案稿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负责统一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建议表决稿;负责立法调研,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订法规草案修改稿和建议决稿;负责地方性法规汇编等工作;负责法规清理等工作;负责开展立法宣传等工作等。
6、编印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编印《人大工作简报》等内部刊物。
7、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8、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人大机关车队。
年度部门预算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一编报,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进行基本经费保障。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51名。其中:行政编制36名、事业编制11名、工勤编制4名。财政供养人数100人,其中:在职50人(其中:不占编6人);离退休5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9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坚定性。党的十九大绘就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强调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我们将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深入的学习,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民当家作主的新部署新要求新举措。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汇报,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服务我市城乡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和江南美丽田园城市建设,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努力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二)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依法履行职责。立足全市工作大局,着力助推航空城、科学城、生态城建设,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重点,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加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开展《鄂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认真做好备案审查电子平台建设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我市“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改善,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把预算监督作为重点,加快全市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加强全口径预算监督。开展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监督,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对社区物业管理专题询问进行跟踪监督,巩固专题询问成果。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规范重大事项决定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把好拟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关,做好选举和任免工作。
(三)强化服务保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继续完善联系代表制度,构建制度化代表履职管理体系和常态化代表联系选民体系。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工作,创新督办方式,提高办理质量。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活动的参与面,提高代表参加活动频次。继续做好“人大代表专线”工作,拓宽反映社情民意渠道。深化“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助推我市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不断完善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努力实现代表述职全覆盖。进一步健全代表活动机制,通过代表之家、代表小组、专业小组组织活动,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着力加强常委会党组及其机关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宪法法律和业务知识,增强立足全局分析问题、建言献策的本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大力推进人大监督和代表工作创新,构建智能化信息网络服务体系、规范化监督评价考核体系和专职化基层人大工作体系,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发挥好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机关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5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7.52万元,占预算收入98.15%;上级补助收入25万元,占预算收入1.85%。比2018年预算减少44.9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5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52万元,占预算支出的67.10%;项目支出445万元,占预算支出的32.90%。比2018年预算减少44.9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一般公用支出1093.30万元、教育支出6.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04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36.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1.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58万元、项目支出44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27.52万元,其中:当年预算1327.52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907.5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665.81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 636.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5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福利费及公务费、抚恤金等。
2.公用经费241.7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教育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主要用部门日常运转。
(二)项目支出420万元。主要安排为:
1. 人大会议费131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省人大代表会议费等。
2. 法务工作经费23万元,主要用于立法评估认证、立法培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
3.人大代表活动及培训费10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培训、人大代表专线、人大代表活动等。
4.预算监督审查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监督维护、预算审查等。
5.执法检查调研督查工作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调研、执法检查、“七五”普法督查等。
6.人大综合业务费12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信访、《鄂州人大》编印、人大制度宣传、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5.14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1.14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41.71万元,占预算总额18.21%。主要包括:办公费14.82万元、印刷费2.85万元、水费1.25万元、电费7.87万元、邮电费11.4万元、差旅费49.02万元、维修(护)费1.14万元、会议费7.41万元、培训费7.98万元、公务接待费1.14万元、工会经费8.16万元、福利费10.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其他交通费49.22万元、教育经费6.1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9.12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85.6万元。包括:
1.货物类45.7万元。其中:车辆维修10.8万元;车辆加油9万元;购买计算机及打印机22万元;购买办公家具及设备3万元;办公耗材0.9万元。
2.服务类139.9万元。其中:印刷58万元;会议63万元;车辆保险4.5万元、预算审查10万元、车辆租赁2万元;物业管理服务2.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办公房屋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调配。一般公务用车9台,价值243.57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45万元。总体绩效目标为: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职能作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保障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通过组织代表活动,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提高审议水平,更好履行代表职责。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如下:
1、人大会议费131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经费。项目总体目标: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主要绩效目标:市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每年召开至少1次代表大会,参会代表及列席人员近500人,会期4.5天。代表在会议期间切实履行人代会议程,代表全市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听取和审查“一府两院”报告。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年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每次会议参加人数50人,平均会期1天,听取有关报告,审议相关事项。组织鄂州代表团每年参加省人大会至少1次,反映人民呼声,审议相关事项。
2、法务工作经费23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经费。项目总体目标: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职能作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主要绩效目标:组织拟订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工作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规划,负责立法调研,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做好法规宣传、地方性法规汇编,法规清理等工作;承办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组织、汇总、上报工作。严格按照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和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相关规定,坚持有件必报、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对市政府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国家法制统一。
(五)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人大监督: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依法行使监督权,开展调研、视察、考察等监督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调研执法检查、预算审查、“七五”普法督查、环保世纪行、农产品安全荆楚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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