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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财务公开       201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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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主要职能
  二、2018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
  三、2018年决算编制情况
  (一)2018年收入情况说明
  (二)2018年支出情况说明
  (三)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1、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收入决算表;
  3、2018年支出决算表;
  4、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名词解释
  鄂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人员编制情况:
  编制情况:编制数51个,其中:行政编制36个,工勤编制4个,事业编制11个。
  2018年实有人数100名,其中:在职人员50名(厅级干部6名不占编),离休人员1名,退休人员49名。
  (二)机构设置情况 :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人大机关车队。
  (三)主要工作职责:
  1、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党组会议以及办公室召开的有关会议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的服务性工作。编印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编辑《人大工作》等内部刊物。
  受主任会议委托,拟订有关会议草案,协同各专门委员会安排常委会执法检查。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干部人事管理和党务工作。组织人大机关的干部学习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民主与法制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有关调研资料和咨询服务。围绕常委会有关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有关资料。组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和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优秀论文的评选工作。负责编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刊物《鄂州人大工作》。
  3、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部门的立法建议和各方面意见,负责提出五年立法工作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负责统一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综合各方面意见,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建议表决稿。负责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对违法或不适当文件审查报告的综合整理工作。
  4、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主要工作职责:针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针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就其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提出意见。负责组织实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针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者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报告及其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提出意见,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委托进行跟踪检查。
  5、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能:审查和监督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和决算的执行,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查报告。审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议案,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查报告。对市人民政府或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不适当决定、决议、命令、指示、公告,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对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或检查,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能:对市级预算和决算以及市直部门预算进行审查监督。协助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开展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审查监督工作。
  6、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
  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调查有关法律法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听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研究探讨教科文卫、民宗侨外等方面法制建设的有关问题,必要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7、市人大农村委员会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在农业、农村等方面的专门工作机构,其职责范围:调查、检查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并提出调查报告。协助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视察。调查了解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农业、农村方面的重大事项。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对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8、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主要职责范围:调查、检查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并提出调查报告。协助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视察。协调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对城乡建议和环境资源保护部门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人事监督,组织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9、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委员会各项会议的筹备、会务和文字工作。负责安排市人大代表和协助组织在我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的座谈、视察活动。为市人大代表和在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出席、列席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提供服务。督促有关单位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承办市人大代表和我市的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补选、罢免的有关工作。承办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工作的具体事宜。加强对我市的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草拟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承办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具体事宜。
  10、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拟定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受主任会议委托,负责立法调研,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11、市人大机关车队
  市人大机关车队属单列工作机构,由市人大办公室统一管理。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预算收入总指标1397.47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财政拨款1397.4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397.47万元;
  (二)2018年测算部门总支出1397.47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607.7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3.1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性支出28.05万元。
  4、项目支出518.55万元。
  二、2018年决算编制情况
  (一)2018年收入情况说明
  2018年的收入决算总额为2127.58万元,其中本年预算收入2042.29万元(基本经费1497.61万元、项目经费544.68万元),年初结转结余85.29万元。
  与上年对比:预算收入较去年减少45.72万元,其中基本经费收入减少120.4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工资调整;养老金缴纳;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局发放,不再列入部门预算等;项目经费收入增加75.68万元,主要原因是 增加“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经费、不可预见费、代表活动及培训费、综合业务费等。
  (二)2018年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总支出1883.90万元,一是基本支出1487.35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二是项目支出396.55万元,均为行政事业类项目,其中:人大会议费99.27万元、调研检查工作经费15万元、信访工作经费2.16万元、人大制度宣传费3.74万元、《鄂州人大》编印费1.32万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经费2.39万元、立法工作经费206万元、代表活动经费54万元、代表培训费40万元、人大代表专线费5.84万元、“聚力脱贫攻坚 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经费2.07万元、省人大代表会议费1.63万元、人事任免工作经费1.34万元、预算监督网络平台维护经费7.94万元、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升级经费0.39万元、预算审查经费10万元、“七五”普法督查项经费1.32万元、环保世纪行2.21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2.77万元、专委会业务工作经费48万元,人大综合业务费49.05万元。

年末结余结转243.68万元。
  与上年对比:支出较去年减少322.15万元,其中基本经费支出减少239.47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工资调整、养老金缴纳等;项目经费支出减少82.68万元,主要原因是科学规划了立法调研、人大监督、代表视察、代表培训、代表活动等活动,节约了资源。
  (三)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组数0个,总人数0人,与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0.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6.88万元,全年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3.38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量1台,保有量9台。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6.47万元,同比减少3.09万元,主要是更换一辆汽车减少维修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2018年共接待来访1批次、来宾12余人次。2017年公务接待14批次,160余人次,接待费1.24万元,同比减少1.16万元,主要原因是会计核算口径不一致造成的。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487.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4.03万元,公用经费93.31万元。人员经费支出明细:基本工资249.45万元,津贴补贴173.36万元,伙食补助费37.93万元,养老保险费101.97万元,职业年金10.92万元,医疗保险金94.78万元,住房公积金108.08万元,离休费11.64万元,退休费8.15万元,奖金597.7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明细: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0.05万元,水费0.12元,差旅费0.3万元,培训费6.21万元,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工会经费23.73万元,福利费23.7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63万元,资产购置费0.45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19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63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公务用车9辆,价值243.62万元。
  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与专用设备。
  (七)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8个,项目支出396.55万元,均为行政事业类项目,其中:人大会议费99.27万元、调研检查工作经费15万元、信访工作经费2.16万元、人大制度宣传费3.74万元、《鄂州人大》编印费1.32万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经费2.39万元、立法工作经费206万元、代表活动经费54万元、代表培训费40万元、人大代表专线费5.84万元、“聚力脱贫攻坚 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经费2.07万元、省人大代表会议费1.63万元、人事任免工作经费1.34万元、预算监督网络平台维护经费7.94万元、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升级经费0.39万元、预算审查经费10万元、“七五”普法督查项经费1.32万元、环保世纪行2.21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2.77万元、专委会业务工作经费48万元,人大综合业务费49.05万元。年末结余结转243.68万元。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职能作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保障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通过组织代表活动,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提高审议水平,更好履行代表职责。一年来,市人大机关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履职、科学服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自评得80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2018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保障和促进我市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议;作出关于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临空经济体系的决定。
  二是有序规范选举任免工作。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名,选举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和我市出席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8名。接受2名省人大代表辞职,补选省人大代表2名。依法任免30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三是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了对全市精准扶贫工作、大气污染防治、市城投公司投融资情况等10余次视察和调研活动。开展洋澜湖和三山湖综合治理等专题调研活动,牵头编纂《洋澜湖志》。主任会议成员带头赴联系乡镇、村开展工作。
  四是做好“五个一”联系工作。常委会各位副主任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挂点乡镇、扶贫村30多个;主任会议成员带领机关招商专班先后10余次外出招商,目前,已落户项目2个、正在跟踪协调项目3个。
  五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今年以来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0件,主任会议成员轮流接访处理解决群众来访案件20余件,常委会领导带头督办处理稳控信访案件10件。探索律师参与接访工作,联合市司法局启动3家律师事务所的12名律师接访群众60多人,提出法律建议80余条。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制定出台了《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该条例先后向社会各届征求意见30多次,向市政府10余个相关部门、20余名专家以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近千条。
  二是大力推进《鄂州市物流业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制定立法方案,召开立法工作动员会议,听取市政府17个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学习考察和征求意见工作,多次召开联系会议。12月,已提请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对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年度考核,并通报了考核结果。四是依法依规开展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做好市政府报送的《鄂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15部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启动立法与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
  (三)坚持真监督求实效,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一年来,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5个,检查2部法律实施情况,组织专题调研和视察20余次。
  一是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结合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对全市82个一级和重点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特别是项目支出预算进行了重点评审。根据审查情况指出预算收入编制等5个方面的问题,提出6条工作建议。82家重点预算单位报送的583个项目中,有129个项目不符合编制要求,涉及金额12.9亿元,市政府积极进行了整改。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工作,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于2018年年底正式启用。听取审议了鄂州市“十三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加快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工作报告,组织开展了推动鄂州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对2018年度城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全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
  二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学习宣传宪法暨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全市外事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了母婴保健法、中医药法实施情况,分别作出审议意见并进行跟踪督办。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红十字会法和省实施办法情况进行了调研。对《鄂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对《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常委会组成7个专题调研组,先后对30多家单位、80多个小区开展调研40余次。集中听取40多家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帮助解决问题200余个。开展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专题询问。
  三是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加大对吴王城遗址保护工作的督办力度,对我市主城区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贯彻实施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对长江鄂州段大保护情况进行了视察。
  开展“鄂州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鄂州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开展鄂州环保世纪行活动。
  四是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全市律师工作、反家庭暴力法和《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调研,对全市治超工作进行了视察。

对市政府关于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
  (四)坚持创新机制强化服务,保障代表发挥主体作用。
  常委会切实改进和加强代表工作,积极搭建代表活动平台,支持和保障代表履行职务,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一是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回头看活动。全市123个代表小组2059名代表参加了活动,共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21366户,收集办理建议181条,分别进行了交办督办。
  二是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及会后代表共提出建议155件,承办单位已全部答复。主任会议成员和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带头领衔督办重点代表建议27件。
  三是办好“人大代表专线”。今年以来,共开通“人大代表专线”14期,上线人大代表28名,受理群众来电反映问题42件,发出督办函42件,回复率100%。积极配合上线的市人大代表,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做好有关协调工作,确保每期督办函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四是组建代表专业小组。根据市人大代表工作的专业特点,在市八届人大代表中组建了法制工作、社会治理工作等6个代表专业小组。6个小组组织开展了10余次活动。
  五是组织开展大培训活动。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对220名市人大代表进行专题培训;分两批组织近百名市人大代表到全国人大北京培训基地和上海市人大培训中心学习。分5批组织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赴全国人大深圳培训中心参加专题班学习。
  六是组织开展代表述职。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开展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
  七是指导区乡人大工作。按照“六个落实”要求,制发了关于开展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专项自查的通知。各区选举了人大常委会主任,设置了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各乡镇配备了专职人大主席,落实了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人代会的要求。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17次,其中7次邀请省、市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辅导;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的教育引导。
  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多次举办机关学习交流会,保持机关日常学习常态化,举办“人大讲坛”10期。根据工作需要,先后安排机关干部分别赴深圳人大干部培训中心等地参加专题培训班学习。
  三是加强专家库建设。聘请武汉大学二级教授杜群等36名同志为鄂州市人大专家顾问。
  四是加强理论研究与宣传。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领衔开展课题调研,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全年共在省市各类新闻媒体发表稿件200余篇。组织开展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获省人大三等奖1篇。办好常委会机关刊物,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人大网站日常管理和信息更新。
  此外,常委会注重加强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增强工作协调性。配合省人大开展调研活动10余次,对5件法律法规草案或修正案提出修改建议。加强对各区人大的指导和联系,坚持邀请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列席会议。
  四、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1、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收入决算表;
  3、2018年支出决算表;
  4、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日常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
  人大会议:反映市人大召开的各类会议项目的支出,包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人大立法:反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开展立法工作进行的法规起草、调研、认证、审议、评估、清理、公布及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人大监督:反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依法行使监督权,开展监督工作进行的调研、视察、考察等方面的支出。包括:调研执法检查、预算审查、“七五”普法督查、环保世纪行、农产品安全荆楚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面的支出。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代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代表工作:反映依法保障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开支。包括:代表活动、代表专线、人事任免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人大信访工作:人大处理来信来访工作的支出。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包括编印《鄂州人大》、人大制度宣传、人大网站等方面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决算公开表

下载附件: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决算数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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